第63部分 (第2/4页)

们的感激之情是真心的,即使没有那三尸夺元丹,这兄弟二人只怕也不会再与林易为敌。

“这前方就到了成都城,这可是这益州最大的城市,和那徙阳那些的小城可无法比。你们可要管好自己的嘴,若是给我惹上了什么麻烦,我可要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林易对着这两人教训道。这一路走来,这俩人自然是没有老实过。无数飞禽走兽都遭了秧。现在到了成都这样的大城中,没了飞禽走兽,只怕他们会拿人下手。

“少主请放心,我们兄弟二人修炼这血神功。虽然是每隔数日必须要靠鲜血才能维持修为,但是这些凡夫俗子的鲜血我们还是看不上的,他们每日吃的是五谷杂粮;满肚子都是肥脂油肠;满脑子想的都是勾心斗角。淫秽**,全身上下早已抽蓝不可。人虽是万物之灵,可若论这鲜血的质量还不如那些鸡猫狗儿的鲜血灵气含量多。因此我们兄弟宁愿是饿着几天,也不会脏了自己的嘴!”姚大急着道。

“这修真者中早已传说那血童子是吸食人血的恶魔,甚至连这蜀中的百姓都知道!”林易疑惑道。

“这自然是那些名门正派所讹传!我们兄弟二人向来是独来独往,虱子多了不怕痒!也这名声有什么用!我们虽然也曾杀过人,但却不是他们所说那般乱杀无辜,生食人血!”姚二要急着解释道。

“不错不错,看来你们却是想得开!我辈修仙所为何,当求逍遥自在,无羁无束,何必为一区区贱名所累!”林易回道。

林易本想是稍作休息就离开这成都城,直奔那长安而去。只有到了长安后,到了那征西大将军府中,掌握了那东宫的军马,他方可有资本回到那洛阳城中。虽然此时只怕那征西大将军府上早已换了主人,但即使如此他也必须如此,毕竟此刻那东宫的精锐只怕也还留在了了长安。

可是真正到了这成都城中,那阿兰却是高兴的不得了,如兴奋的小鸟一样,毕竟她自小在那隔离世俗的山谷中长大,自然没有见到过的这么繁华的地方。即使偶尔出一次远门,为了不必要的麻烦,一路也只走荒山野岭,人迹罕至之地,自是是远远离开这些大城。

想不到林易这一路走来,竟偏偏走的都是那繁华之地,这阿兰自然是十分高兴。林易知道他这样的人虽然外表很坚强,内心深处她还是个女孩家,自然要买卖这个,尝尝那个。林易也看到她难得如此高兴,也陪着她逛了逛这成都城。

这成都城位于这天府之国的中心,作为这蜀汉国都,虽然这数百年经过无数战火,城头变幻大王旗,但是繁华依旧。

这成都城最早的来历,据史书记载,大约在公元前5世纪中叶的古蜀国开明王朝九世时将都城从广都樊乡迁往成都,构筑城池。

关于成都一名的来历,据记载,是借用西周建都的历史经过,取周王迁岐“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而得名成都。蜀语“成都”二字的读音就是成都。“‘成’者‘毕也’‘终也’”,成都的含义“就是蜀国‘终了的都邑’,或者说‘最后的都邑’。

东汉末年,刘焉做“益州牧”,从原广汉郡雒县移治于成都,用成都作为州、郡、县治地,自至今,成都一直是整个益州之地的州府所在地。早在西汉之时,成都人口就达到7。6万户,近40万人,成为全国六大都市(长安、洛阳、邯郸、临洮、宛、成都)之一。不过成都最出名之时,还是作为蜀汉故都,汉室宗亲刘备在此建都称帝,一时成为天下之焦点。

“阿哥,我们还是走吧,不买了!”阿兰沉着脸对着林易道。氐人和那羌人一样称呼男性和阿哥,女性为阿妹。

“怎么了,这家店里的蜀锦可是这成都中最好!”林易对阿兰道。西汉时期,成都的织锦业已十分发达,设有“锦官”,故有“锦官城”即“锦城”之称,来到成都,怎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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