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 (第2/4页)

缝对剪裁衣服的技术拥有自信一样,我对描写事物的技术拥有绝对自信。在你写的东西里,不可能有那么无聊的东西。放宽心!R.L.S.!

十一月××日

真正的艺术必须是(即使不是卢梭那种,肯定也是某种形式的)自我告白,这是我从某本杂志上读到的评论。真是说什么的人都有。炫耀自己的恋人、吹嘘自己的孩子(还有一个,追述昨晚做的梦)——这些对当事人自己也许有趣,但是对别人,还有比这更无聊愚蠢的故事吗?

追记——躺在床上后,左思右想的结果,以上想法有必要作一点修正。我忽然想到,写不出自我告白也许是作为人的一个致命缺陷。(至于是否也是作为作家的缺陷,这对我来说是非常困难的问题。虽然也许对某些人来说简单明了。)简单地说,我能否写出来《大卫·科波菲尔》?不能。为什么?因为我不像那个伟大而平庸的大作家那样对自己过去的生活充满自信。虽然我认为自己比那位单纯明快的大作家经历过远为深刻的苦恼,但我对于自己的过去(也就是说,对现在也一样。振作起来!R.L.S.)没有自信。

少年时代的宗教性气氛,这可以大写特写,并且我也确实写了。青年时代的放荡以及和父亲的冲突,这如果想写的话也能写,并且,用足以令批评家诸君欢欣鼓舞的深刻笔调。结婚的事,就算这也不是不能写(虽然一边看着眼前渐入老境、已经不再是女人的妻子,一边写这个无疑是件痛苦的事)。但是,在我心里已经决定和芳妮结婚后,又对其他女人说的话、做的事?当然,如果写的话,一部分批评家也许会高兴,会宣布说出现了深刻无比的杰作。但是,我不会写。因为遗憾的是,我无法肯定当时的生活和行为。

我知道有些人会说,无法肯定那些是因为你的伦理观根本不像一位艺术家,而是像俗人一样浅薄。对他们想要彻底看清人的复杂性的主张,我并非不明白(至少在别人想这么做的时候)。但是,归根结底我还是无法全身心明白。(我热爱单纯豁达。比起哈姆雷特来更爱堂吉诃德,比起堂吉诃德来更爱达达尼昂。)浅薄也好,怎么也好,总之我的伦理观(对我来说,伦理观就是审美观)无法肯定那个。那么,为什么当时那么做了呢?不知道。完全不知道。换了以前,我会声称:“辩解是神的事”,但是现在,我只能赤裸着身子,举起双手,汗流浃背地说:“我不知道。”

说到底,我真的爱过芳妮吗?这是个可怕的问题。可怕的事。连这个我也不知道。我唯一知道的是,不管怎样我和她结了婚,并且一直到现在。(首先,爱是什么呢?我明白这个吗?不是在寻求定义,而是想知道,在自己的经验里有没有马上拿得出的答案。哦,普天下的读者诸君!你们知道吗?在许多小说里描写过许多恋人的小说家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年满四十了,竟然还不知道爱是什么。但是,这并不奇怪。请试着把古往今来所有的大作家找来,当面问问他们这个单纯至极的问题。爱是什么?请他们从自己心情经验的档案库里寻找最直接的答案。弥尔顿、司各特、斯威夫特、莫里哀、拉伯雷,甚至包括莎士比亚,这些人一定会出人意料地暴露出缺乏常识,甚至尚未成熟的一面。)

总之,问题在于作品与作者生活之间的距离。和作品相比,可悲的是生活(人类)总是过于低下。我是自己作品的残渣吗?就象高汤煮后的残渣。现在我才想到,至今为止,我只考虑过写小说的事。我甚至一直感到由这个独一无二的目的统一起来的生活是美丽的。当然,我不想说写作这件事无法成为对人格的修炼。事实上,它成为了。但问题是,比它更有助于人格完整的其他道路,是否就没有了吗?(其他的世界——如果说行动的世界对于多病的自己已经关闭的话,那只是卑怯的遁辞。即便一生躺在病床上,仍然有修炼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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