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部分 (第2/4页)
法律,致使政府**、官场黑暗,民不聊生。孙逸仙、黄克强诸君有鉴于此,遂投身革命,意欲改帝国为民国、改人治为法治,使华夏民众永远得脱于水火。经数十年奔走,至去年年底终于得偿所愿,全国上下亦无不欢呼雀跃。
“张君春山早年投身革命,不计艰险,为清廷所逻捕,几死者数矣!然而张君矢志不渝,变卖家产充当革命经费,积极联络各方准备举义。武昌首义爆发后,他担任湖北军政府军务部副部长,代行部长之职主持军务,与清军鏖战。汉阳危急,他亲率部属驰援,激战中负伤落水,几至溺死。后退守武昌,又鼎力襄助刘仲文君(刘公)守城,直至革命成功、民国建立。张君功勋如此,然而因为得罪当权,于深夜之中忽遭逮捕,寻即被枪杀于监狱之中。
“数月之前参议院曾制定《临时约法》,规定人民之身体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审问、处罚。试问军政执法处,你们所依据的是哪一部法律?再问大总统、黎宋卿、段芝泉,你们是凭什么身份做出此等裁决?难道你们二三人的签字命令,就可以随意枪杀民众么?如此目无法纪、草菅人命,形同破坏约法、推翻共和,实属罪大恶极。故而我等四十五人联名提出质问案,并弹劾副总统兼领鄂督黎宋卿君。敬请参议院审议!”
不待议长吴景濂说话,湖南参议员彭允彝就站起身义愤填膺地说道:“追求法治的共和元勋竟然在革命成功之后死于人治之手,天下还有比这更荒诞的么?如果我等参议员对此事坐视不理,那国家还要参议院何用?”
话音一落,黎元洪嫡系的参议员立马不干了,孙发绪反唇相讥道:“张春山为现役军人,所犯罪行也都是在担任军务司司长期间所为,事情关乎军事机密,而且他身边警卫皆携带有长短枪支,自然不方便由警察厅逮捕、审判厅审判。改由军政执法处逮捕,根据军法从事,完全合情合理。议长、诸位议员,请大家心平气和认真思量,不要受某些人挑拨,动摇国家根本!”
张伯烈目眦欲裂,戟指叱道:“你这是什么话!难道军法比国法还大?你口中所谓的军法,不过就是黎宋卿的一纸电文,算哪门子‘军法’?以副总统一纸电文而杀民国首义功臣,足可见民国虽然建立而人治犹在,共和虽然肇端而**犹存!张春山,你毁家破产。力造共和,不成想民国居然如此黑暗,最终竟然死于乱命之下。你死不瞑目啊!”说完不禁嚎啕大哭起来。
见到张伯烈痛哭,和他关系好的赶紧上前劝慰,也有人对孙发绪痛加斥责,孙发绪的好友则帮忙助拳,结果现场一片混乱。
吴景濂前几个月刚竞选成功,对参议员来说还没有什么威信可言,此时只好拍着桌子大声说道:“诸位!诸位议员请冷静。我们现在正在讨论张春山一案,还请各位同仁保持克制、保持冷静,认真履行参政议政的职责!”
闹了半天。参议院里才渐渐安静下来。四川参议员李肇甫这时候站起身发言道:“议长先生、诸位同仁,虽然民国成立以来,政府藐视参议院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很多次,但以此次最为恶劣。因为从此事可以看出。对人民的生杀予夺完全可以依据大总统、陆军部的命令。而不必依据法律;参议院及其制定的法律根本不能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所以依法严格追查张振武案主要当事人的责任非常必要。恳请参议院对质问并弹劾副总统的议案做出合理裁定!”
陕西参议员也表态道:“副总统与张春山之间颇有仇隙,此事人所共知。两位都是首义元勋,为国家、为民众计,本应互相包容;即便不能包容发生冲突,也应该按照法定程序来处理,毕竟国家、法律俱在,一府两院(大总统府、国务院、参议院)绝对会给出公平公正的裁决。谁知副总统却目无法纪,私自向大总统府发电。请求将张春山立即正法。大总统收到电文后,一则骇异于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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