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部分 (第2/5页)

爱过夜生活这跟常凯申恰好相反。

常凯申年轻时候放荡不羁,但从政之后就变得自律了,他不抽烟、不喝酒,一般很少超过晚上十点睡觉。

而宋美龄呢,从小生活在美国,习惯了那边的气候。她回到中国以后,皮肤无法适应南方的湿热,患上非常麻烦的皮肤病。偶然发现抽烟可以缓解皮肤之痒,宋美龄由此打开一道新世界大门,渐渐变成超级老烟枪。

至于夜生活,那就真是单纯的夜生活。

宴会、舞会、听戏、麻将……反正不到半夜,宋美龄是睡不着的。如果实在没事儿干,就算看书看报看电影,宋美龄都要熬到点了才睡,典型的夜猫子属性。

抽烟和晚睡的不良习惯,导致宋美龄的皮肤越来越差,到了中年时期,就不得不在脸上擦厚厚的粉底。

这天,宋美龄睡到将近中午才起床。享用完午餐之后,她就翻出衣柜里的服装细心挑选,既不能太保守土气,又必须时尚美丽,还要做到端庄得体,这难度就有点高了。

晚上有一场舞会,是宋美龄专门为周赫煊举办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嘛,放在哪个国家都受重视,宋美龄身为一国之母,自然要表现出自己对文学家的尊重。

更何况,宋美龄超级喜爱出席这种场合,将自身的魅力无限放大,成为全场万众瞩目的焦点。

站在镜子前,宋美龄一件件衣服反复比较,接着又是一件件首饰轮番试戴,选好这些才细心的梳理发型。她是造型打扮的好手,无论是化妆还是梳头发,完全可以亲自搞定,用不着别人来帮忙。

宋美龄刚开始梳头发,就听见咚咚咚的敲门声,她随口喊道:“进来!”

佣人小心翼翼的把门推开,站在门口说:“夫人,扬子饭店派人过来,说周赫煊先生跟孔令侃公子起了冲突。孔令侃公子被送到了医院,周赫煊先生被派出所抓走,好像是要移送去首都警察厅。”

“什么?”宋美龄慌张的站起来。

这么慌张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孔令侃受伤送医院了,二是周赫煊居然被抓,她晚上的舞会可就没了主角!

佣人说:“扬子饭店的经理就在楼下。”

宋美龄急匆匆跑下楼,问道:“梅经理,到底出什么事了?”

梅广仁苦笑道:“事情发生在中午时分,孔公子调戏周先生的小姨子,还当众拔枪指着周先生的头做威胁,开枪击中周先生的随从肚子。周先生发火就缴了孔公子的枪,还打断了孔公子三位随从的腿,孔公子本人的肩膀也挨了一枪,他的右手指头也被砸断了。”

这种事符合孔令侃的一贯作风,宋美龄立刻就信了,但怎么偏偏惹上周赫煊?

上午常凯申才亲自给周赫煊颁授勋章,中午就被抓紧警察厅,而且还是老蒋的外甥主动挑事,明摆着打咱蒋委员长的脸啊!连带着宋美龄的脸都丢光了,因为周赫煊是她晚上舞会的主角,难道要把舞会挪到警察厅去举办?

宋美龄满肚子的不高兴,把怨气撒在梅广仁身上,质问道:“中午发生的事情,怎么现在才告诉我?”

梅广仁叫苦说:“我当时也是急昏了头,把事情经过问明白以后,就急忙去了孔家报信。回饭店的路上,我又想起宋夫人,您晚上要在扬子饭店给周先生办舞会,所以就立马赶过来了。”

宋美龄算是接受这个说法,又问道:“令侃住在哪家医院?”

“中央医院。”梅广仁说。

“备车!”

宋美龄喊了一声,又问梅广仁:“委员长那边,有人通报消息吗?”

梅广仁说:“这我可就不知道了,应该是有人传报吧。”

“你回去吧,晚上的舞会照常举行,不要出现一丁点儿差错!”宋美龄命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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