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九章 预判 (第4/4页)
独眼龙不满,什么污染现场……当警察的约束真多。想当年自己在i6时,哪需要现场,抓回去三天,保证他连几岁尿床都能想起来。暴力不好,刑讯逼供不好。但是很实际的问题,英国的监狱那么舒适,又没有死刑,你怎么让一个铁了心的罪犯出卖自己的同伙呢?
唯一的办法就是将胶囊炸弹列为恐袭,这样嫌疑犯就没有律师,也没有狗屁的保护,只有基本的生存权。但案件性质不是警察定的,警察从来都不是一个裁决机构,警察要把证据和信息送给法院,由法官决定案件的性质。还有可能因为各方认识不同,会召开一个听证会来确定案件的性质。
一来二去不知道耗费多少时间,正常来说,狼头的人应该闻风而逃。等法官决定下来,他们已经到南极把企鹅抓到阿拉斯加去喂北极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