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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目睽睽之中,黑衣少年把那個比他高一個頭的青年拖到河堤邊,緊接著一躍而起,一腳踏在青年胸口,旋身一百八十度一個飛踢,腳背拍在了青年的臉上。
青年連聲音都發不出,就被踹進了金河裡!
金河說是河,旱季的時候不過是條臭烘烘的排洪溝。現在是雨季,河中渾水正滔滔朝江里流。
那青年在泥湯里直撲騰,哭爹喊娘。柴哥的人急忙想法子搭救。
而那個少年就那麼站在岸邊,一副置身事外的孤傲。
林知夏有輕度近視,那少年站得遠又背著光,只依稀能看見一對濃黑的劍眉,眼窩深深,皮膚卻挺白的。
「我勒個去!」孫明珠低呼,「真是不要命了!」
她這一聲,道出了屋頂上孩子們的心聲。
黑衣少年彎腰把鋼管撿了起來,忽而扭頭朝屋頂這邊望過來。
孩子們齊刷刷後退,被火燎著了似的。
「快,快走!」孫明珠扯了林知夏一把,「盛朗又發瘋了。千萬別被他注意到!」
慌亂之中,林知夏只捕捉到一抹模糊的碧綠,就稀里糊塗地被拽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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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朗,南區最有名的一個瘋子。」孫明珠對林知夏說,「他這人腦子不對勁,特別瘋,打起架來不要命。你以後要是在路上碰到他,一定要繞遠點,千萬別招惹他。」
「他很容易被招惹到嗎?」林知夏認真地問。
「有人多看了他一眼,就被他揍了。」孫明珠很嚴肅,「他就比我們倆大一歲,開學也才念初一。聽說未成年人殺了人都不犯法的。所以張小天最喜歡用他去打架。他爸開小旅館,平時也不管他。」
「我還以為他是高中生呢。」
孫明珠說:「你隔得遠沒看清。他其實是個混血,他爸是老外,所以他比別人都要高一頭,力氣也特別大。」
「老外在咱們社區開旅館?」想不到永安這破地方還這麼國際化。
「才不呢!」孫明珠噗哧笑,「盛朗是個野種,是她媽在城裡打工時和老外生的。他爸不是他親爸。他媽後來跟外面的男人跑了,他爸喝了酒就喜歡打他。盛朗受了氣,就出來打別的小孩兒。總之他們一家都變態。」
孫明珠忽然又想到什麼,牙疼似的抽了一口氣:「不對……盛朗好像也要去念九中!」
林知夏驚訝:「他成績很好嗎?」
「能及格就不錯了。」孫明珠翻白眼,「但是他體育特別好,是省少兒游泳隊的,拿了好幾塊金牌。所以九中把他特招了進去。唉,以後你在學校里碰到他,一定記得躲遠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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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才剛開始,開學還是很久以後的事。林知夏不會操那麼遠的心。
林知夏從九中老師那裡領來了一大堆學習資料費,每天除了送他爸上下班,就是在家裡寫卷子。
他年紀太小了,不容易找到暑假兼職。
還是孫明珠人脈廣,通過她一個表舅媽,給林知夏找了一份奶站送奶的活兒。
每天早晨天剛蒙蒙亮,林知夏就踩著一輛小三輪車,載著一車鮮奶,穿梭在永安社區的大街小巷裡。
永安社區的道路複雜如迷宮,違章建築製造出了許多斷頭路。
林知夏做了兩天,就自己在地圖上規劃出了一條最便捷的路線,比奶站的人給他的路線要長一些,卻能奇蹟般節省半個小時的時間。
送完了奶,林知夏在巷子口早餐攤子上買了熱豆漿和剛起鍋的油條,回家和林安文一起用早飯。
永安的居民逐漸熟悉了這個俊秀的孩子。不論颳風下雨,他都很準時,奶瓶總是擦得乾乾淨淨的。
夏天的威力一日強過一日,但清晨的風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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