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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這邊是北區,金河以南就是南區。」晚飯後,孫明珠帶著林知夏出門熟悉環境。
永安社區沿江而建,地形狹長,被一條支流攔腰分成兩半,地圖上看著像一顆胖嘟嘟的花生。
北區聚居著各種小生意人和打工仔,社區醫院和學校也都在這一代,治安相對好許多。
「南區才是真正的野雞窩,滿街都是挑著紅燈籠的店。」孫明珠對林知夏擠眉弄眼,「我奶奶從不讓我天黑後去南區玩。我們北區的小孩和南區的也玩不到一起,兩邊的男孩子還經常打架。你不打架吧?」
孫明珠打量著林知夏細白的皮膚和纖瘦的身軀,覺得自己問了一句廢話。
林知夏的大眼睛懶洋洋地眨了一下,說:「我會用彈弓。」
小孩子才用彈弓呢。
孫明珠有點不屑,不過漂亮的小帥哥本來就用不著去打架。
林知夏正是男女莫辯的年紀,小巧的尖下巴,鼻尖微翹,嘴唇紅潤,一雙黑漆漆的貓兒眼。身子抽條讓他特別瘦,於是顯得脖子纖細而修長。
書讀得好的孩子,氣質總是有些特別。林知夏並不清高,但是神情里有一分漫不經心,勾得人總想能被他多看兩眼。
孫明珠帶著林知夏走街串巷,像穿著新裙子遊街,收穫了一路的關注和羨慕。小姑娘的虛榮心得到了極大的滿足。
「明珠,這是你同學嗎?長得好俊秀喲。」
「這是我新鄰居,叫林知夏。人家在九中讀書呢!」
「喲,好學生!」
「宮廷蛋糕店」的老闆娘把壞了賣相的奶油蛋糕塞給兩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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