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第3/4页)

,如路口焉,东西南北任你行。错者,则处于危地,亡地。对者,则处于生地,吉地。也许其弯曲之处,如坎坷焉,怎知斑驳过后无叶绿花红?(人之命数是乎全于天定,吾未敢言也。)

道中之阴阳,不可错会也。道器之中,阴阳并生,一二同在,二者,阴阳也,一者,太极也。有一之绝对,有二之相对。如一蛋中,外围是太极,内部含阴阳。太极,阴阳,或可互相转化,今日之太极,安知非昨日之阴阳调和而成。明日之阴阳,怎知非今日之太极分化而为,天地之道,道器之为,岂是人力之所能明乎,人为时矣。也有未敢言者。

人之观时空之难,在于人存于时空中,以动观动,必难以有较乎合道之观。此犹鱼之存于水中,而欲观乎水,必难矣已。若有合情合理之观,必以静观动,以他之时空,观此一时空,或以他之时间静止,观空间之变,或以静之空间,观时间之动。而人之活于此之万变之时空,尚难以静观动。

人之错,源之错也。

以动为绝对,以静为相对,先不言何为相对,何为绝对,且说动必绝对乎?静必相对乎?以动为绝对,是假以静止之物,而观他物。怎知是以动之此物,观静之他物,而错以为他物必动。

合于此世间,或以为万物必动,岂不知时动而动,空动也动,时空也可齐动,也许此世间时动而空不动,因时之静以为空动,因时以错动,以为空亦动,致时空共动。

同理亦然。

如此一闻,可言乎:动并非绝对,静并非相对。

吾以为动不可逾越时空之届,在同一时空中,一物对于此之时空不变,则为静。

静之物,与时共往,与空同在,谓之静也。不能谓之静者,或可谓之动也,吾未能知也。

且说天之道,平衡万物。损有余而补不足。

我之为世,必有限度,万物有限,道亦有道,道外之道是有限乎?

虽有限,皆含无限之精,全道者或为无限,但人如微尘,怎知无限之地,全道者或为有限,但人若识此,也是无用。

天命不可违,古之常理。

我,一斯凡人,一介书生,且言人之道之上的天地吧。

天地终无情,无情对苍生,无情对万物,无情渺苍生。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刍狗者,天地壶中而已。

须知,无情之极是为有情,有情之端是为无情。

无情之极,可平等待万物,而免去滥杀成性,有情之端,却犹豫徘徊,为一物而滥杀众生。

无情也罢,不仁也罢,冷眼对苍生,方可使天地万物平衡。

天地需要这种无情。

也许有人相信神明灵魂的存在,也许有人不相信,但我无语。

对于未知的事物,不可妄下定论,确是实言。对于灵魂的是否存在,无人可知,除非你曾死过。

而我相信神明,相信灵魂不一定亡去,而是去了另一个世界,与这一世界或可偶尔相通,却不察你我。我相信申明,或许是希望人多一重敬畏,或是希望被人残害的他物有一丝依靠。

虽说天地之道掌控命数,平衡万物,但我们怎能不计后果。盛极必衰,岂是虚言?

也许人类繁盛无比的一天,却会成为人类的尾言。

当初,恐龙不也是横行天下,繁盛无匹,蹂躏他物,不拘一格,其盛大之势,今人观之,犹自唏嘘,自叹不如。却因背离天地之道,遭他物共击之,而一夜皆亡。

人若不引以为戒,一味要强,怎知明日不是人类的噩梦?

人性已经蒙昧,一些已经泯灭,罪恶之极,或为天杀,或为天刑,终难知之。

时空,天地,太极,阴阳,我已迷茫。

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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