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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对立共存,“左”相对“右”而成立,说“左”生时,是以“右”生“左”也。所以,当说这是“左”时是“左”生也,肯定这是“左”时(生)则“否定”了这不是“右”(死),这就是“方生方死”的道理;说这不是“左”时(左死),就肯定了这是右(右生),这就是“方死方生”的道理。

从事相上讲,人一出生,便迈向死亡,这就是“方生方死”。人一死亡,便是新的开始,故称“方死方生”。佛陀称为“当处出生”,“随处灭尽”;“随处灭尽”,“当处出生”。由于相对真理的这种相对性,于是就有了肯定与否定的相随。用肯定时,同时也产生否定(方可方不可),亦有了否定与肯定的统一;用否定时,同时也产生了肯定(“方不可方可”)。相对真理中对错都是相对的,严格地说,相对真理中根本就无对错,对错是看你站在哪一方说呢!要在相对真理中讨论明白是非是不可能的。两极的任一端,都会以肯定自己的理由来达到否定对方的目的,反之亦然(“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故此,在极性观念中,相对认识中,根本就说明不了谁是谁非,缠绕在极性事物中必然形成悖论或“怪圈”而不能自拔。由于相对真理的相对性不真实了义,大智慧的圣人不陷入相对的漩涡中作茧自缚(“是以圣人不由”)!有外道让佛陀答“不问有言,不问无言”的公案,正是要陷佛陀于相对的漩涡中去,然佛默然,外道钦服。

圣人跳出“怪圈”外看问题,因原本就不存在极性相对的观念,这种相对的认识是由人们不了解宇宙万物本是一体一相的错误造成的(因不了法界一相,故说心有无明),是妄分二相造成的。于一相的存在事实中,硬被自己的心识分成主客、能所、见相的内外二相。由于虚幻的分别,于是就产生了虚幻而不真实的认识,从而陷自己于“怪圈”中不能自拔。圣人看到相对真理的这些缺陷(亦因是也),于是提出破除心识分别的作怪,恢复原本一相的事实“存在”,跳出极性妄念的茧缚,这就是庄子的“照之于天”。极性的双方“是非”无定论,此“是”彼“非”,此“非”彼“是”,各有各的是非(“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相对的事物究竟有没有“是”与“非”呢(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是非是极性观念所幻化出的一种二相分别的执著,本不存在这种虚妄的观念。

佛陀对此反复强调,要人们破除这种极性观念的缠绕。六百卷《大般若经》的中心就是破除极性观念的相对认识,而显一相的非极性绝对真理,这亦是转识成智的内容。破除极性观念,庄子叫“莫得其偶”;泯灭了极性的认识,庄子称为“道枢”。“道枢”者,非极性的一相之谓也!“道枢”的一相性、非极性喻似环中之位,不受二极对立存在的影响,像处环中,无端可见,无极可寻,故才能不受极性对待的“怪圈”制约,以“应无穷”的极性变化事物。这是极其宝贵的智慧认识,以无极性的“无”来对无穷的“有”;以一相的绝对来应二相无穷的相对。

庄子以绝对把握相对,以简驭繁,佛陀叫“总持”,老子叫“道纪”。惠能讲“动上有不动”,以不动观动,就是处环中应对无穷。庄子认识到极性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