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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有非常不文雅的咒骂声。
厨房的灯还没有换。六零这个不玩活儿的,他是真过到头儿了。
意识到这一点,伍月笙掐了烟,把椅子推到客厅灯下,脱了鞋站上去。要把灯管换回来,她们家就是客厅黑着,厨房亮着,不要别人改变什么。明天买了新灯管,再自己换上,谁也显不着。可令她恼火的是,看似伸手可及,踮着脚才能够得到。薄薄的玻璃管又不能硬扯,费劲地四下摸摸,也摸不着门道。叉着腰站在椅子上,伍月笙甩甩举酸的胳膊,很不服气地仰头看,到底黑灯瞎火中那小子是怎么把它卸下来的。她想不通,陆领也不过一米八挂零,自己又没比他矮几公分!怒极生胆,小心翼翼踩上椅子的扶手……这椅子是重,也重不过百十来斤的活人。一声巨响,庞大的家伙失衡翻倒。一脸不可置信的伍月笙被扣在下面,头磕上茶几边缘,满眼金花。
其实就是那几公分差距,让陆领不用摇摇晃晃,轻易地从卡槽里拿出灯管。而伍月笙踮脚又伸手的,身体拉到极限,根本站都站不稳。加上她手段不得法,因为从来没有过任何相关实操经验,以前在立北的家里,这些都是程元元来做,伍月笙小的时候觉得妈妈很魁梧的。其实程元元连一米六都不到,最瘦时只有八十几斤,却永远一副我最牛逼的逞强相,硬是一个人把女儿一养就是二十几年。
伍月笙踹开椅子翻身坐在地板上,揉着额头暗忖:那是母性的力量吧。
据说动物界,雌体都很强壮,是为了生育哺乳和保护幼崽。人是进化的物种,怎么恰好相反了呢?女人有弱于男人的体质,却仍要承受这些。这能不能说明男人都是外强中干?好像除了制造精子,男人能做的,女人都能做。比方说她八面玲珑的妈妈,小身子里能使出无穷的招术,会媚笑、会骂人,会挽了袖子通下水道,拿着各式金属工具换灯泡、接保险些、修水龙头,还会算计亲姑娘。
程元元的心眼多得像筛子孔,被她算计了,伍月笙只叹技不如人,气的却是自己被亲妈也抛弃了。是“也”。多可悲。那个跑回去质问的下午,程元元强行将她推到陆领怀里的举动,让她哀多于怒。
但是陆领扶住了她,成天就和道跟她吵架的小钢炮,下意识的反应不是推开,不是躲开,是扶住了她。她还庆幸了一下,原来到最后还是这样的结果。
就算是离婚,也不能是她一个就可以办的。消失有什么用啊?
第三十一章'VIP'
灯亮了一夜,主人有床不睡,蜷在沙发上睡着了。一只体型健硕的电脑椅栽歪在原本就狭窄的地面上,整个房间看起来像是遭贼光顾过。第二天早上手机响,伍月笙抓过看看,上面显示的“闹铃”二字,迷糊糊地想:这是谁?放在一边不接。过几秒钟,神智才跟着醒来,关掉闹铃起来去洗脸。触痛了额角的瘀青,又是夹七夹八一通骂,懒得化妆,头发拿簪子定好,打着呵欠出门了。
晨跑中的洋骆驼经过她家门口,愉快地同她用英文打招呼。
伍月笙刚才叨着牙刷去厨房找那根坏灯管确定型号的时候,就看见他在附近,半小时后出门,这家伙还在这儿假装汗水淋漓呢。伍月笙心说你就不能备个道具,跳跳绳举个哑铃什么的,非跟这儿让人一眼看穿的原地踏步。看时间不赶,多给了他一笑脸:“你说你叫什么来着?”
洋骆驼立马喜上眉梢,颠颠儿跑过来:“乔喜龙啊。”
伍月笙记住了:“你以后傍天黑儿了再往窗户上别玫瑰花,要不都蔫儿了。”说完拖着睡眠不足的身体上班去了,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过于地方化的语音。
乔喜龙回味了好半天,才猛地一拍脑门,追出去对着过天桥的伍月笙喊:“我知道了。”伍月笙头也没回,根本听不见,人高马大的他却兀自在桥底下又蹦又跳,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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