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2/5页)

香港社会底层的人的月薪只有几百左右,稍好一点上千。

其实,李则天的父母要比很多穷人区的人赚的钱更多,李承志是编辑,萧芷璇是初中音乐老师,两人的工资都超过了1500港币。但是要知道,他们能够将李则天培养成一个哈佛大学音乐系的学生,花费也是巨大。众所知周,学音乐十分花钱,各种乐器都了解,哪怕买不起,也得要租下来。诚然,李则天的母亲是音乐老师,但公器私用,必遭人非议,何况萧芷璇还是一个大陆人!

李则天离开宝丽金唱片公司之后,到了一家餐厅美美的吃了一顿好的。完了之后,他又去商场逛了一圈,替父亲李承志买了一只派克钢笔,替母亲萧芷璇买了一双高跟鞋,大抵花掉了三千港币。

一转眼,一万港币,十去其三,但是李则天一点也不心疼,如果有钱,他愿意买更贵的!现在才8月3号,李则天非常自信,他在哈佛大学开学之前可以赚够自己的学杂费!

傍晚,夕阳西下,金色的余晖照耀在李则天的身上,如同披上了一件金纱。

母亲萧芷璇比李则天早回来一步,此刻正在厨房准备晚餐。

李则天一进门,萧芷璇就注意到了他的手上拎着一个袋子。

“买东西了?”

“是的,妈。给你买了双鞋!”

李则天说着,将装鞋的盒子取了出来,然后摆在桌子上。

萧芷璇看到包装盒上的英文,不由一惊!

“salvatore…ferragamo,菲拉格慕!你怎么买这么贵的鞋子!!!”

菲拉格慕被誉为是意大利的女鞋王国,风格华贵典雅,实用性和款式并重,以传统手工设计和款式新颖誉满全球。每个女人都向往自己有一双漂亮的高跟鞋,萧芷璇虽然没有买过这种鞋子,但她显然对菲拉格慕品牌有所了解!

李则天将手里头的合同递给她,一边说:“这是我与宝丽金唱片公司签署的合同,我写了一首歌卖给他们,赚了一万港币,同时还有词曲版税。以往都是你们给我买东西,我现在赚钱了,当然要给你们买礼物!你的礼物是这双菲拉格慕高跟鞋,爸的礼物是一支派克钢笔。”

“可是,没必要买这么贵的啊!”萧芷璇摇摇头,有点心疼钱。

“你们辛辛苦苦将我养大,这点钱算得了什么!!!我以后还会给你们买更好的东西,让你们住大房子,开好车,有仆人伺候!”李则天的脑海中有着原先身体主人的记忆,当记忆与他融合,他们两人根本不分彼此了,萧芷璇和李承志就是他的亲父母。李则天的话真情流露,没有丝毫虚假。

萧芷璇闻言,眼眶微红,湿润,心里感动不已。

她小心翼翼的将鞋子放进了柜子里,珍藏好,这是儿子的礼物,一定要在重要的时候才穿。

“儿子,你休息,我去做饭。”

“我来帮你洗菜!”

……

李承志今晚加班,晚上9点钟才回来。

“吃晚饭了吗?”萧芷璇一边问,一边帮丈夫脱掉西装。

“在公司吃了。”李承志回答道,换上了一双拖鞋。

“你怎么了?工作不顺心?”萧芷璇问道。

“没什么……”

李承志摇摇头,走进大厅,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还没什么,你看你,心情不快全都写在脸上了。说吧,到底怎么了?”萧芷璇微蹙眉头,问道。

李承志微微一叹,说道:“你知道的,我们是大陆人,来香港只有一年多,受人排挤很是正常。我们报社打算开通侦探小说专栏,吸引更多人来购买报纸。这事一开始是我负责的,为此,我花费了很多时间仔细研究了香港比较出色的侦探小说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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