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部分 (第4/5页)
照耀下,他悄悄朝亚当使了个眼色——这是敖顺变的。
“你这酒?”老人家楞了一下,当即有点不服气的样子:“小伙子,你这酒是酒,我的就不是了?这可是我亲手酿制的!藏了十年的好酒啊!你那酒能比得过?”
“那不是这么说,你先闻闻。”敖顺一把将手中的葫芦塞了过去。
老头子将信将疑地接过葫芦,拔开来闻了闻,顿时脸红了大半。盖上盖子,将敖顺的酒又塞了回去:“行吧,喝你的就喝你的。”
看来两壶酒的差别很大,大到老头子羞于拿出手了。
提着葫芦,敖顺坐到亚当旁边,将葫芦一把摆到亚当面前。
“这个,没事。”他小声说。
亚当自然明白他的意思,这酒应该是他用幻术变出来的。东方的幻术,不仅仅是视觉,就连嗅觉触觉也可以难辨真伪。
相比西方的神力都被运用于战斗,东方似乎更倾向于生活。不过论起生活来,却是谁也比不过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第一城市。
亚当笑了笑,拿起葫芦闻了闻,却又转身拿了老头子的葫芦一阵痛饮。
敖顺微微怔了一下,而那老头子则忽然哈哈大笑起来:“小伙子,好酒量!”
“我还是喜欢这酒。”亚当抹了一把唇边的残余液体说。
“我则是喜欢你这个人!”老头子竖起拇指喊道:“我的酒不好,你这人好!不过,小伙子,你的鱼块焦了。”
“这个给他吃吧。”亚当随手将鱼递给了敖顺。
宣宣嚷嚷,直到深夜三人才躺在篝火边上睡去。
当老头子发出呼噜声的时候,敖顺缓缓坐了起来,一道银光从他的指尖飞射而出,没入老头子的后脑。
“你干什么?”亚当连忙睁开眼睛问。亚当杀人如麻,比起敖顺却是小巫见大巫。亚当起码还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敖顺则干脆是视人如蝼蚁。
“我让他睡得好一点。”敖顺说。
依旧能听到老头子打呼的声音,亚当才稍稍放下心来,知道敖顺确实只是让他沉睡,避免听到两人的谈话罢了。
“你的衣服我给你找来了。”敖顺将一个包裹丢到亚当面前:“换上它,明天就可以进城镇里面去走走了。不过,可别表现得太过异于常人。”
“知道了。”亚当捂着肚子站了起来,走向树林的方向。
“何苦呢?”敖顺冷冷地笑了笑,看了一眼卧倒在地熟睡的老头子,自己也躺了下去。
第二天一早,拜别了老头子,两人走出一段路之后敖顺便施法放出了两柄飞剑。
“御剑?”亚当惊奇地问。
“平时不用这招,今天要带你。”说着,他一跃跳上了飞剑。
不多时,两人便结伴到了所谓的城镇。
说是城镇,其实还不如说是村庄,只是稍微大一点的村庄罢了。
亚当远远地看炊烟袅袅,以及迎风飘扬的一杆大旗,上面写着一个“秦”字。
不说话,亚当直接走进了村庄,敖顺紧随其后。
小小的村庄倒也五脏俱全,起码算不上繁华的集市是有了,只是三三两两的看起来冷冷清清,而且卖的都是常备的货品。例如猪肉、青菜等等。像样的店铺也没几间,整个村庄看起来也就百十来户人家。
应该是没碰上赶集的日子。
看到两个陌生人,大家都投来好奇的目光。很快来了两个兵卒盘查。
“你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可有文惵?”拿着长枪的兵卒冷冷地问。
亚当正想说话,敖顺一下子窜到了前面:“两位军爷,我们是路过的商人,这个……还请行个方便。”
说着,他便将一个小银锭塞到了兵卒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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