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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看破了爱情……(注一)

一首四十年代的闽南语歌曲,恍若透过留声机流泄而出的古朴音质占领了整条长路,及汤思嘉的注意力。

手风琴的音色幽怨,演唱者用著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吊嗓唱法,悲叹著逝去的爱情。

汤思嘉的脚踏车踩得更急了,因为她知道这音乐来自于角落的那间三合院——

“哈哈哈!”

一阵豪爽的大笑声,在她的脚踏车抵达时,同时窜进她的耳朵里。

她抬头一看——

那男人果然又在笑了。

笑得那么放肆,像是怕别人不知道他有一口完美的白牙一样。

笑得那么起劲,就连白色背心式汗衫下那双结实臂膀也为之震动了。

这男人能不能好好穿衣服啊?就连她到7…11买东西,都穿得比他整齐两倍吧!

汤思嘉忍不住在心里挑剔著,却没有移开目光。

“……唉唷,我们妹妹太安静也是有坏处啦!所有家长都跟老师说,想要跟我们妹妹坐在一起……”欧巴桑甲大声地说道,模样认真得像是正在争宠选妃一样。

“香蕉你个芭乐—— 这算是什么坏处啦!我还以为有人要找她到厕所单挑咧!”男人说著又爆出了一阵大笑。

“香蕉你个芭乐”是句子还是形容词吗?她觉得听起来像是骂人的话。

汤思嘉踩著脚踏车的速度变缓,视线依然停在男人身上打量著。金黄阳光下,他脖子上那条至少一公分宽的金项炼,闪亮到刺痛了她的眼。

汤思嘉一挑眉,再次给他的服装品味扣了五分。

这种打扮,配上那颗小平头,还有一双不笑时其实很耍狠的细长黑眸。这人就算是只从派出所门口经过,也会引起警察想跑出来临检他的冲动吧。

“小姐,你皮肤那么白抛抛幼绵绵的,没戴帽子骑脚踏车会被晒伤啦!”

突然间,一个欧巴桑朝汤思嘉喊了一声。

一时之间,所有的目光全都移到汤思嘉身上——当然,包括了那男人。

汤思嘉瞠圆的眼对上了他带笑的黑瞳。

男人挑眉,眼里笑意更浓地朝她上前一步。

她倒抽了一口气,像个现行犯似地尴尬到不知该做出何种表情。

“不会晒伤……”汤思嘉喃喃说完后,脚踏车像是要竞赛铁人三项一样地狂飙而去,一下子就把所有人的目光抛在脑后。

凉风吹过她热辣的面颊,还有她懊恼的双眸。

她在搞什么啊

从小到大,她没迷过偶像、没暗恋过人,现在居然盯著一个应该站在台客摇滚舞台上唱歌的男人猛瞧。

这不是她的世界,她从来不认识那种只穿著汗衫,嘴里还老是叼著根烟,踩著拖鞋啪啪啪走路的男人。

那她干么偷瞄他?

因为他的肤色太健康?牙齿太闪亮?笑容太耀眼?叼著一根烟的模样太像TIMBERLAND服饰里会出现的西部牛仔模特儿?

汤思嘉忽然吐吐舌尖,笑得像个淘气小女生。

嗯……搞不好她会看他的原因其实很简单。

她只是觉得奇怪,他戴著那么粗的金链子,难道不会觉得自己很“耸”吗?而且脖子不会酸吗?

汤思嘉微笑著扬长而去,已经完全把两人方才对望的那一眼给抛到了脑后。

当然,也就全然不知情在她的身后,早已悄悄地多了一名观众。

游远光一见那位白雪小姐骑著脚踏车落荒而逃,他便管不住自己的脚了。

他绕过晒谷场上那片被晒得很可口的金黄菜脯,倚在木门边,望著那个渐渐远去的清瘦身影。

他和白雪小姐已经打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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