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部分 (第4/5页)
就说手机。五百块的也是智能机,五千块的也没多颗金子,他就会选择五百的,尤其是那种配置不错。款式还特像知名品牌经典机型的山寨货,用起来不但速度快,屏幕还比五千块的大;当然在细节上是差一点,但在他看来。功能满足就行,好几千块钱的差价呢,为了那些许的微不足道的区别。不值。
当然,也有个前提,必须要是智能机。要是那种老式的砖头机,那又太不方便了。
这就是两个人的差别,也是人生态度上的区别。
“三哥今天请客,有什么好吃的啊?”陈可逸也没在这种无聊的人生观价值观的话题上闲扯淡,当即直入主题。
哥今天来,就是白吃白喝的,千万别让人失望哦。
“嘿嘿,很快你就知道了。”金文彬满怀期待地说了一句:“我等这一顿,可是等了有十年了。”
不是吧,以金三爷的势力,财力,影响力,天下间的美食,哪有他吃不到嘴的,居然能等整整十年?
陈可逸听到这句话,顿时对所谓的超重量级的大宗师,有了一个直观的认识,先别说手艺如何,这个范儿是拿的足的。而这样的宗师做出来的菜,不用想,那必定是惊才艳绝的,让人充满了期待。
“菜来了。”说话间,就有侍者推着餐车,进到了大厅里。
陈可逸好奇地一眼扫了过去,看到餐车上有几个小盅,除此之外就没别的了。
餐厅推到大桌子旁,侍者将几个小盅一一摆上桌面,放在每个人的跟前。
陈可逸打量了一下,有些纳闷了:看起来很普通的盅,没什么特别的。难道就是超重量级大宗师的作品?
金文彬等了十年,就等的这个?
尤其是看到金文彬现在依然是满脸期待,垂涎欲滴的样子,陈可逸心里更疑惑了:盅里究竟是什么样的内容,莫非有什么逆天的存在?
这时,侍者轻轻打开了小盅上面的盖子,陈可逸一看,就是一棵白菜心子,浸在半盅子白水里。
不是吧,这就是所谓的“超重量级大宗师”的作品?怎么看着有股子小学生作文的味道,“两只黄鹂鸣翠柳”?尼玛,黄鹂死哪去了,好歹加两个鸡蛋吧。
哥大老远跑过来,就是为了吃颗白菜?
陈可逸正在腹诽,金文彬却已经迫不及待地夹起白菜,一口就送进了嘴里,三下两下嚼完,吞进了肚子里,然后“咕咕咕”,把半盅白水,全都喝了。
吃香之凶残,与他一贯的娘炮风格,有天渊之别。
“等了十年,终于等到了,不枉费。”风卷残云地吃完后,金文彬满意地拍了拍肚子,一副享受似神仙的表情。
不是吧,金文彬什么样的美食没吃过,应该g点很高才对啊,怎么一颗白菜心就舒服成这个样子了?
陈可逸疑惑地凑近小盅,又仔细看了下,似乎没什么玄机啊,就一颗白菜,而且还是菜心,浮在清水上,油星星都没见到一颗,看起来就寡淡无味的,甚至比起容大食堂里的菜还要寒酸。
“逸哥,舍不得吃啊?虽然是难得的珍品,但终归是用来吃的。”金文彬见陈可逸迟迟不动筷子,还以为他是舍不得,怕吃了就没了。
虽然自己也有些舍不得,但菜就是做来吃的,否则才是更大的浪费。
我靠,舍不得?尼玛什么逻辑。
陈可逸一看这菜就没什么胃口,本不想动嘴,但碍于情面,还是意思意思得了。
拿起一个小勺子,他勉强地舀了一勺汤,送进了嘴里。
这在这刹那之间,他顿时目瞪口呆。
一股醇厚连绵的浓香,瞬间充溢在口齿之间,而在浓香之中,尤其突出了一味清香,鲜美无比,回味悠长。个中滋味,实在很难用语言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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