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第2/5页)
群佣兵堆里长大,自然是满身佣兵们的习气,喝个小酒打个小架什么的都是家常便饭。
林贤友今年十六岁,长的倒是白白净净的,但身手却毫不马虎,许多经验老到的佣兵都不是他的对手,这是得益于他的一部分野蛮人血统(野蛮人相传是兽人的一个分支,是比蒙兽人,但现在的兽人却不承认野蛮人的兽人血统——因为现在的兽人王族狮、虎两族与兽人的图腾比蒙巨兽所进化的兽人比起来,血统的高贵还是有差距的)。同时,他也继承了野蛮人酷爱肉搏的天性,他的武器是一对大斧子,不是什么上好的货色,就铁匠铺里的大众货,甚至连刃口都磨损得很严重,不过这并不影响它的威力——光砸人就够痛的的了。
作为一个在一崇拜英雄的塔拉古拉城里长大的孩子,他的理想自然是成为一个像史诗故事里的那些英雄一样的战士,但是,理想虽然是美好的,现实却总是残酷而无情的——他没有晚饭吃了。
按照这里的习俗,过了十六岁,他已经算是一个成年人了,城里的人们就不会再接济他了,他需要靠自己的双手去过活。然而,他却被他所在的小佣兵团赶了出来,因为他又一次不听命令擅自行动,与以往不同的却是,他差点将整个佣兵团送进了一群甲壳地龙的嘴里。按照佣兵们的惯例,团里的人是有资格将他处以私刑的,但是大家看他还只是一个刚刚脱离稚气的小鬼,就没有和他太过计较,只是没收了佣兵团配发给他的财产,将他逐出了佣兵团。
同时,他像所有的佣兵那样,赚一个花一个,没有半个铜币的积蓄。所以,他必须尽快找到一份可以维持生计的工作。只是他的信誉因为不听指挥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所以他短时间内是不太可能再加入其他佣兵团了。于是,他只能沦为街边的游荡者,等待着活计找上门来——许多小事情需要人手帮忙,却用不着大张旗鼓的去佣兵工会发布任务,因为发布任务也是要钱的,因此,一些小事需要帮手,就要找这些街边的游荡者了。而今天,林贤友也华华丽丽的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
“哦~见鬼!挑大粪?不去!”
“伐木?这个到可以……什么?15个铜币?你干吗不去偷头牛?半个字儿都不要!”
“带小孩?!开玩笑!好歹我也是个,嗯,曾经是个佣兵吧?”
林贤友郁闷极了,并不是没有活可干,但要么就是挑大粪、带小孩之类的活他自己不愿干,要么就是报酬太少实在没动力。
“好吧,且不说屠龙任务了,这个林贤友自己倒也有自知之明,但最少也是个保护落难王子公主之类的吧?额,这个好像也不现实,那也不能叫我堂堂三级武士去挑大粪吧?”林贤友在心中腹诽到,“哼!等小爷练到四级能使用斗气了,看看你们这些小佣兵团还不抢着让小爷去,到时候,哼哼~!”其实林贤友对于佣兵团开出自己是很不满意的,对,虽说是因为自己才把佣兵团陷入险境的,但最后不是没出什么大问题么?十几张地龙皮不是还小赚了一笔么?凭什么赶小爷走?还不给小爷我分红?至少有五只地龙是小爷我干掉的吧?
林贤友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完全违背了佣兵团准则——听从指挥的命令。只是一个劲的在幻想着当自己发达了怎么怎么去挖苦那些看不上自己的蠢货。
眼看太阳就要落山了,林贤友仍旧没有找到活干,他的肚子已经在反抗他的暴政了。
“好吧好吧,要是现在有人出十五个铜币雇我去伐木,我一定同意。”林贤友自己对自己说。
可是,没有人找他去伐木只有……
“十个金币!有人愿意带我去落日森林深处吗?”一个衣着看上去有些邋遢的老头大声喊道。
“哈哈哈哈~”所有的游荡者都哄笑起来,“老头儿,是金币是不少,但还是不够我去买张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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