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2/5页)
七岁,到今年十月她就满三十九岁了。
这时我冒出了一个念头:如果调查还要继续下去的话,我们应该操办一场虚头巴脑的聚会之类,不管怎么样,我们应该弄出些动静来重新吸引志愿者的关注和媒体的关注,我必须装出一副满怀信心的模样。
“回头浪子兜兜转转又回来啦。”这时一个鼻音浓重的声音说道,我转过身一眼看见身旁站着一个身穿T恤衫的男人,他长得瘦骨嶙峋,正伸手挠着自己的八字胡。那是我的老朋友斯塔克斯·巴克利,那家伙总喜欢把我叫作“回头浪子”,尽管他根本不知道“回头浪子”一词该怎么咬字,也不知道“回头浪子”一词是什么意思,我觉得他把这个词当成了“傻瓜蛋”,只不过他觉得“回头浪子”听上去更响亮。斯塔克斯·巴克利有个像棒球运动员一样的名字,他的家人原本也希望他做一个棒球运动员,可惜他肩负着许多希望,却没有多少棒球天赋。少年时期,他在我们这里算是最棒的球手,但却不足以迈出家门,在大学里,他被一脚踢出了球队,受到了生平难忘的打击,此后局面便一发不可收拾了。现在他成了一个瘾君子,时不时给人打打杂工,脾气时好时坏。他还曾到“酒吧”来过几次,想要找份活儿干,但不管我让他做哪份零头碎脑的日常工作,他都一概摇摇头,一边磨牙一边懊恼地说:“拜托,老兄,再说些别的吧,你这儿总还有别的工作吧?!”
“斯塔克斯。”我跟他打了个招呼,想看看他眼下的心情是否友好。
“听说警方堂而皇之地把事情搞砸了锅呢。”他说着把双手塞到腋下。
“现在说这话还为时过早。”
“行行好吧,就这些娘里娘气的蠢搜查?依我看,就连找市长的狗花掉的人力物力也比这多。”斯塔克斯朝我靠了靠,随身带来一股漱口水的气味,他的一张脸被太阳晒得发黑,我简直能感觉到他身上的热度,“警方为什么不抓几个人起来?城里多的是可以抓的人,结果他们一个也没有抓,一个都没有。‘蓝皮簿’那帮家伙为什么不抓呢?这就是我问那位女警探的问题:‘蓝皮簿’那帮家伙呢?她甚至都懒得回答我。”
“什么叫作‘蓝皮簿’那帮家伙?一个帮派吗?”
“去年冬天被‘蓝皮簿’工厂裁掉的那帮人啊,他们没拿到遣散费,什么也没捞到。你在城里看到过一群流浪汉四处游荡,一个个极度恼火的样子吗?说不定就是‘蓝皮簿’那帮家伙。”
“我还是没有弄明白,‘蓝皮簿’工厂是什么玩意儿?”
“你知道吧,就是城边上的那一家‘河谷’印刷公司,他们制造大学里写论文用的‘蓝皮簿’之类的狗屎玩意儿。”
“哦,我还不知道呢。”
“现在的大学都用上了电脑之类的东西,所以‘蓝皮簿’工厂那帮人就保不住饭碗啦。”
“上帝啊,整座城的公司都在纷纷倒闭。”我喃喃自语道。 “‘蓝皮簿’那帮家伙又喝酒又吸毒,还骚扰别人。我的意思是,以前他们也这样,不过以前他们还得时不时地收一收手,在周一的时候回去工作,现在他们可是无法无天了。”
斯塔克斯说着朝我咧嘴一笑,露出裂了缝的牙齿。他的头发上沾着斑斑点点的油漆——自从高中开始,他就把漆房子当作了暑假工。“我专门从事装饰业务”,他会这么说,然后等你弄懂他的笑话,如果你不笑,他还会解释一番。
“这么说,警方已经到商城去过了?”斯塔克斯问道,我却一头雾水地耸了耸肩膀。
“见鬼,亏了你以前还是当记者的呢。”斯塔克斯似乎总对我以前的职业愤愤不平,仿佛那是一个久久没有穿帮的谎话, “‘蓝皮簿’那帮家伙在商城里安营扎寨,在那儿做毒品交易,警方每隔一段时间就赶他们出去,但他们总是第二天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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