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0章 何君平的特色发言 (第1/2页)

“一大爷,那他姜玉柱就平白打我一顿,我妖要是原因出钱,我也打他一顿行不行,没这道理是不是。” “大茂,那行,我把人给你叫过来,你给他说,他答应了还则罢了,要是不答应,我亲自送你们去保卫处,到时候是非公断,厂里必然有个说法,我还告诉你一个消息,这件事发生在小学里,对孩子的影响非常恶劣,厂里已经两次命令要彻查,绝不姑息了,你觉得,他们想不想找一个能完美顶罪,并且有证人的犯人呢。” “我……,行吧。”许大茂一点都不想答应,但是没想到这一次自己还是没有考虑周全,忘了这群王八蛋不干人事了。 “那行,晚上,我就说是误会,经过我和老刘的调解,你们两个已经和解了,行吧。”晚上本来就应该有一个全院大会,有正事,就是交代,最近不要去一些比较敏感的地方,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言行举止,不要给国家丢脸。这种事京城地区的人已经习惯了,这肯定是又有那个国家的大人物要来了,不是一次两次了,大家已经可以非常圆满的应对了。之前不是没闹过这种笑话,有个人觉得自己在这里没有受到公平对待,把外国人当成了青天大老爷,想要直接在大街上拦截告御状,结果还没有靠近呢,就被摁了,至于后果,可想而知。关键是,这人还是个律师。(这事是我从某人的回忆录里看的,不保真,就像欧阳修写的新唐书一样,连对话都写的跟真事似的。) 立国初,我们沿袭了前朝的律师制度,一开始大家配合的很好,但是很快,就出事了,由于法律的极度不完善,所以一群讼棍级的律师,在打官司的时候帮助,搞出了很多违背公序良俗,悖逆人伦道德,挑战公众认知的恶性案件。比如,某人在粮食没有统购统销之前,恶意提高粮价,制造粮食恐慌,经过多次审判,在律师的运作下,居然无罪释放,理由是,他涨价是他个人行为,是商业自由,他涨价了,别人没涨啊,你嫌他的贵,买别人的啊,问题是,这个人利用前朝余荫占据了全城七成的粮食销售。当然在58年,这个人以欺行霸市的罪名被抓了。 再加上有罪推论和无罪推论的问题,律师群体是坚持无罪推论的(这两个谁好,到现在都没有明确的说法),而且把这件事落实到了刑法草案上,这引起了执行层面极大的不满。再加上,一些律师都引起民怨来了,这件事本来不怪他们,毕竟律师就是为当事人争取权利的(这个逻辑是西方引进的,可不是自古以来),可是他们的当事人属于战犯,是沾满百姓鲜血的刽子手。这当然引起了百姓极大的不满,当大部分人都偷偷的躲起来的时候,居然有几个人和老百姓打起了擂台,说这是律师的职业道德,是律师的职业热情。好家伙这下子,事情可就闹大了,为了所谓的职业道德去无视公共道德,为了所谓的职业热情去侵害民族感情。 老百姓可不知道,司法系统各个部门的独立性,有些地方老百姓直接冲击了当地司法部门,能想到会发生什么了,最后国家经过了几个月的考虑,基于现有的基本国情,57年决定取消律师的这个行业。(无论什么人,都应该有享受律师辩护的权利,这个说法来自普世价值观,换句话说,舶来品,我也说不好这事到底是对还是错。)然后这人就觉得自己遭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所以想让他们的外国青天大老爷给他做主。是不是挺好笑的。 说回正文,易中海费心劳神,连安慰带吓唬的把许大茂搞定了,从后院找了一个人,捐给他十块钱,让他把许大茂收拾利索了,还不能让许大茂不舒服了,直到许大茂能自理为止,要求高,花费自然也低不了,易中海不想让许大茂在弄出什么幺蛾子,所以这一次非常大方,当然也主要是他担心贾家在整出什么幺蛾子来,着急回去处理贾家的事儿。“大茂,这事咱就说定了,明天我把赔偿给你要过来。” 这边还没说完呢,闫解旷就跑了过来,“一大爷,柱子哥和贾大妈打起来了,我爸让你过去看看。”最坏的情况终于出现了,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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