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2/5页)
弄晴。
曾经,他们是令人称羡的一对,足迹踏遍东北角每一个风景地点,留下无数美丽的记忆和亲吻。
数过小野柳的岩石,上八斗子烤肉、露营,漫步沙滩打著水仗,她霸道地要他捡拾十二个贝壳,扯著他去看情侣们的欧欧私语,要他学著点。
植物园里荷花正盛,人家是去赏荷,而她却是怂恿他去偷摘荷,还笑著一脚将他踹下荷花池,大喊有人要偷抓鱼,引来市民围观。
情人双双到庙来,不求儿女不求财,神前跪下起重誓,谁先变心谁先埋。这是北投的情人庙中所题的诗;而她轻啐著誓言不值钱,满山满谷都是负心人。
他虽没起誓却对她说:我不是贪心人。
当时记得她俏皮的扮个鬼脸,做了那小鸟飞走的动作,她说人不能太天真,说不定她会是负心人。
一语成忏。
在他们正式交往的第三个月她飞走了,他手中那只小文鸟飞向广阔的天边,遥远而陌生。
或许是他们对神明不敬吧!情人庙前不说情话和誓言,轻蔑地嘲笑爱情无常所受的惩罚。
他母亲的介入只是让他们提早走向分离之路,怪她怨她恨自己,到头来如镜花水月一般,见不著心痛,见著了心酸,近在咫尺,遥如天涯。
她欠他一声再见。
“告诉我,认识我让你付出什么代价,一千万还不够吗?”她才是那个背离爱情的人。
她瑟缩了一下。“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过去的事永远也无法改变。”
“你很任性。”她一向我行我素,不管道德的规范,年少轻狂的时候,她进出警察局的次数多不可数。
“你又不是今天才认识我,打从我一出生就叛逆到现在。”二十七年不算短,遇上她是他的不幸。
她标准的回答。幽然一叹,郑夕问嘲笑著自己自找苦吃。“离开我之后过得好吗?”
“你不恨我?”她讶异地转头看向他。
从被他硬塞进豪华宽敞的宾士车前座,她先是愤怒不已地想跳车,不愿如他所愿,继而害怕与他独处,仿佛会再一次失去什么。
在许多许多年之后,她才知道十年前的伤害对她而言是场梦魇,无时无刻地纠缠她,叫她更加的想让自己快乐,拥有她想要的一切。
她渴望爱情,谈过一场又一场的恋爱,一个城市一个情人的流浪著。
可是,她总是碰到不对的男人错放感情,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到头来心里牵挂的,是最初的那一段青涩岁月,那一段属于十七岁女孩的爱情故事。
问她后悔吗?
答案是不。
如果时光倒流回到那一年,她仍会毫不犹豫的走出去,负心的人没有权利回头看。
“你又恨我吗?”是他造成她的出走。
她的表情是一片错愣。“我没理由恨你呀!放弃爱情的人是我。”
该骂的人是她。
“因为我没有给你足够的爱,我并未尽到保护你的责任。”那时,他正如她所言的天真,以为相爱容易。
却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家世。
他可以不在乎她的出身是否为名门之后,可是活跃于上流社会的父母却是十分重视门第观念,他们绝不会容许他和个名声壤到众所皆知的女孩来往。
与其说她放弃了爱情,不如说爱情放弃了他俩,只因他的爱不够深刻到足以留下她。
或者,她根本不知道他爱她。
“问,你别这样啦!我自私又无赖你是晓得的,你要骂就骂吧!我保证绝不还嘴。”她轻轻扯著他的手,一副十七岁女孩的表情。
怕挨骂,很无辜。
“笨蛋。”
“哇!你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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