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2/2页)

此不相见。

爸和妈在礼台上忍受著一些大人物的致词,我瞧见妈用高跟鞋踩爸的脚,一下子又踢他,然后大喝一声要老家伙长话短说,她尿急。

所有人都笑了,用力的鼓掌叫好还起身举杯一敬。

可是“老家伙”好像不开心,笑不出来的说了一句礼成,老爸就马上抱著妈亲吻。

不骗人哦!我看了一下表,足足吻了二十分钟,然后台下的叔叔们都哭了,一把眼泪一口酒地猛喝,安静得好像有人死掉。

连一向很听我话的衣仲文都偷偷地拉我裙子,问我为什么他们哭得那么伤心,我捏了他一下不回答,只用眼睛瞪他。

他大概怕我生气,一直到婚礼结束都不敢再开口,只是跟著我后头转,我吃什么他就吃什么,一口也没多吃。

我想,有一天我长大了,我可能会喜欢衣仲文吧!因为他看著我的眼神好可爱,好像粪坑里的蛆拚命在扭动。

不过,我真的会很惨啦!

刚刚老爸非常和善地拍拍我的头,他用很轻的声音说。“皮绷紧一点,待会再来算礼金。”

啊!我要赶快逃,他一定知道是我寄E…mail给各位叔叔,顺便AA通报费,网路真好用,可是我要逃命去。我看就到衣仲文家好了。

我这样算不算离家出走呢?

反正我还小,以后长大就会知道了,大人都是这么说的。

我很乖哦!我不坏,真的,我要去收拾包袱跟人“私奔”了。

同一时间,不同的宴客饭店,高挂著郑季府联姻的门面显得冷清,满厅的商界人士前来道贺,可是每一个人都面露不自然的笑容,犹豫著不知该不该走了。

只因新娘逃婚。

“爸、妈,我决定去寻找自我不结婚了,流浪的女儿上。这……”季夫人念著季缈缈留下的短笺泪流满面。

而另一边,气得差点昏厥的郑夫人手中有两张大小不一的纸张,银牙咬得快断了。

其中一封是因故不到场的新郎,他是这么写著——

爸、妈。 今天是四月一日,所以我不结婚了。

儿在此祝两位愚人节快乐。

另一封则是——

哈!哈!哈!郑老妖婆:

我来抢亲了,还记得十年前你用一千万打发的女孩吗?

就是我。

还有,那个被你称为来路不明的小杂种是我女儿于问晴,今年十一岁。

不过你等到死吧!我绝不会让她叫你一声奶奶的。

最会记恨的于弄晴草写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