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第3/5页)

挂在外头的酒旗太久未换,长期雨打风吹去,那个“小”字便落了污,久而久之便成了远近闻名的——“有间‘黑’店”。

潇隐小镇实在太小,镇上的居民整日除了一日三餐外,便往往跟我一样无所事事的消磨闲暇时光。

所以,因为关刀刀的出现,平日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街坊邻居们便跟约好了似的,把我家酒楼门前围了个水泄不通。

打头是镇上唯一的一名捕快。

与其说是捕快,其实他更像是一名神偷。

瘦干瘦干的身子,尖尖的下巴,配上上头滴溜溜的一双鼠眼,如果不是那一身洗的皱巴巴的官服衬着,估计还不等他从街这头走到那头,就会被逮去见官。

他腰间配着一把只有刀鞘和刀柄的吓唬人的装饰品,穿着官靴摆开官步慢摇摇的走进了我的酒楼。所谓来者是客,我笑着从柜台里走出来,一路迎了上去。

“官爷今儿个想要什么酒?”

“给小爷我来一壶——”他拉长了嗓子瓮声瓮气的叫唤,到了后头便变成了跟我的窃窃私语,“跌打酒,要我常用的那种。哎呦喂昨儿个听说镇子上来了贼,我一宿没睡好,这不,今儿个这个腰啊,疼的躺不下去。”

您还真别奇怪,镇子太小,我家这酒楼,还真就连跌打酒都算在业务范围里了。

招呼一声正黑着一张脸半靠在柜台旁边的店小二关刀刀同学,他看我的眼神此时便跟看个疯子没什么两样了。伺候官爷在我家酒楼里坐好了,他便习惯性摆开了派头,跟我唠一唠那个让他昨晚苦等了一夜也没现身的贼。

传说,那不是一个普通的贼。

传说……呃,那居然是一个采花贼。

采花贼这类生物在正史之上往往是落不着什么好名声的,但是却在野史里头深受八方人民的喜爱。

当然了,话也不能说的太死,比如说当年风靡万千少女的香帅楚留臭(xiu),又比如当年一把飞刀走天下的小杜寻欢,因为一个“雅”字,便成为了采花贼里头典范中的模板。

官爷从店小二关刀刀的同学手里接过了跌打酒,临走前意味深长的告诫我,“镇上适龄的姑娘不多,虽然依依你打小就一个人照顾起这个酒楼,有些道理是不用我多说的,不过毕竟你还是一个女孩子,晚上多留个心眼,如果发现什么紧急情况就赶紧呼救。”

……暂且不论我家酒楼到底离捕快所在的衙门隔了几条街,也不论三更半夜在我呼救后是采花贼把我掳走快还是捕快到我家门前快,更不论光评我这个嗓门呼救后捕快能不能听到,好吧,作为一个体恤镇民的官爷,他能替我考虑到如此地步,着实可以称得上是百姓之福!

于是我忙不迭点头称是,在官爷走之前又给他捎上了二两小酒,以表达我对他茫茫似海滔滔不绝的谢意。

对于我这种谄媚的态度,关刀刀的同学很是不屑。

我思量半晌,觉着他这种不屑之中又隐隐带着点儿愤愤的不甘。

想他不过喝了我三杯酒,捏碎了我一个杯子便被我压在这儿做牛做马来偿还整整九百两金子的卖身债,我送出去的酒可是整整二两,足够他卖身在我这儿喝好几年了。

当然了,关少年他之所以好,就好在无论他有什么话都喜欢烂在肚子里。

如果说我之前遇见的一个小哥因为闷而被称为闷油瓶的话,他碰上关刀刀同志那便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了。

关刀刀同学是朵奇葩,第一点就表现在,他浑身上下都写满了一句话——我是江湖人。

他的手上有练功留下的厚厚的老茧。

他的胳膊、肩膀、小腹上还有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人打斗留下来的疤痕。(不要问我是怎么看到的,嗯,不要问……)

他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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