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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知此,一切好处自然归居于统治地位的分子享有。被统者只能分得残粒。这一对照,是社会主义底一大讽刺。)工人运动中比较得到利益的部分,与其说是属于被剥削的阶层,毋宁说是属于新的剥削阶层。(至理!——译者)

由于中下阶层分子之怨望社会主义,法西斯和国家社会主义遂因获得大部分人的支持而得到力量。

附记:本章有所删节。

安全与自由

——海耶克教授著《到奴役之路》

(The Road to Serfdom by F。A。Hayek)之第九章

译者的话

社会主义一经实行,则整个社会会变成一个单一的机关,和一个单一的工厂。在这单一的机关和工厂里,所实行的是同工同酬。

在一个国家里,如果政府是唯一的雇主,那末,谁要反对这一雇主,他就得准备慢慢饿死。古老的原则是说:不工作者不得食。可是,时至今日,这个原则却为一个新的原则所代替:凡不服政府者,即不能得食。

安全与自由

许多人往往认为,经济安全,像虚拟的“经济自由”一样,是实现真实自由之不可少的条件;并且更较公正。这种看法,在一种意义之下,是真的,而且颇为重要。凡不能确实自主自立的人,其心灵很少能够独立,其人格亦难发挥何种力量,但是,我们必须弄清楚,在这种场合,所谓“经济安全”这一名词,其意义之含混,较之大多数其他名词,或尤过之。正因如此,一般人对于经济安全的要求,可能就威胁着真正的自由。(可见语意是否清楚,与实践利弊底关联之大,此理不独于经济为然。同样,世之不明语意学Semantics而高谈“文化”与“哲学”者,鲜不制造胡涂语言。以胡涂语言临胡涂界域,岂有不越弄越胡涂之理?——译者)的确,当着我们把经济安全一词底意义看得绝对狭隘时,那末,我们为经济安全所作的奋斗,并不能增进自由的机会;恰恰相反,这类行动反而会重大地威胁着自由。(对极了!——海光)

我们现在开始讨论的时候,最好将经济安全分作不同的两个种类:第一、有限度的经济安全。所有的人都应该得到这种经济安全。在这种经济安全之下,谁都没有特权可言,大家只能满足合法的物质需求。第二、绝对的经济安全。在一个自由社会中,并非所有的人都能得到绝对的经济安全,而且这种经济安全不应视作一项特权——当然,除了少数特殊例子以外;例如,法官可以享有绝对的经济安全。在自由社会中,最重要的事,便是各人底经济完全独立。上面所列举的两种经济安全是具有不同的作用的。第一种经济安全,可以抵抗严重的物质贫乏;第二种经济安全,是规定生活水平,或者规定一人或一个团体与另外一人或一个团体之相对的生活地位。或者,简单地说,前种经济安全乃保障各人最低限度的收入之安全;后种经济安全乃规定一个人所应享的特殊收入之安全。话说到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这两种经济安全之间的区别,与下面所说的两种经济安全之间的区别,大部符合。有一种经济安全,可以给市场制度以外但却对于这种制度有所帮助的一切人以经济维系。另一种经济安全,只能维持一部份人底利益;而且这一部份人底经济安全之获致,只靠着控制市场,或者消灭自由市场。(所以,如果说自由竞争不够经济公平,那末控制经济则是以人为的方法造成更大的经济不公平。——译者)

在一个社会中,如果大家获致了一般的财富水平,那末,我们便得到第一种经济安全。我们想不出任何理由来说,在这样的社会中,我们也可以在不危害普遍自由的条件之下,不能保证所有的人得到这种经济安全。当然,至于我们大家应该得到经济的安全之精确的标准是些什么,这是有许多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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