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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也是很细致很重要的一环
甚至在有些作品会有明确的模仿或剽窃行为,当作一种艺术性的表达
(Ex。毕卡索《草地上的午餐》、达利《蒙娜丽莎的自画像》、…等,不胜枚举
而在杜象之後提倡的现成物艺术更是让人对抄袭的界限产生了混淆)
但我想讲的是,剽窃这件事情的界限很模糊,
看上去是这麽明确,细想起来却又觉得抽象
但请仔细想,这是多麽可耻的一件事情
他人心血的结晶转瞬就成了你(声称的)个人创意,
这种不劳而获、这种侵占行为应该要被谴责吧?
又,身为创作者,这是一种对自己作品负责的方式吗?
填斥了、或夹杂了他人的东西,还自称原创,不觉得有这麽点恶心吗?
艺术,无论文学、绘画、音乐、舞蹈、影视、设计…
基层意识都旨意传达美好的共鸣,
当我们为世界从事著艺术生产时,该避免这种不美好的盗猎行为
创作者理当认清自己行为的心态与方法的正当,
用再多去美化包装都改变不了行为不善的本质
哪怕只是一丁点的苟且都会是作品上的一片污秽,
因为一时方便就让一件可能美好的作品上头带有瑕疵,同时间也是很令人惋惜的
我相信教学相长,
也相信由他作之美的感动为出发点更能造就不凡
在这个环节上,
我们更该重视对於他人创意的尊重与对自身创意的负责
如此才能为世界带来货真价实的美好
。。 … m。。……… 【痛苦Us】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