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部分 (第4/5页)

,但她看不太清楚,也听不大清楚,不知道他们和时瑾说了什么,然后他似乎很生气,把他们都赶走了。

恍恍惚惚的,她像听见了时瑾在喊她,歇斯底里似的。

“姜九笙!”

他紧紧勒着她的腰,声音响在她耳边,几乎嘶吼:“你给我听好了,”像声嘶力竭后,突然无力了,“你要是死了,你要是死了,”

话音沉甸甸的,越到后面越没了声,像被掐住了咽喉,他重重喘息着。

过了很久,她耳边才传来时瑾的声音:“你要是死了,我就多活一天,料理好你的后事,我就跟你埋在一起。”

那时候,时瑾才十八岁,最好的年华。

姜九笙低头,把眼泪蹭在时瑾衣服上,沙哑的烟酒嗓带了浓浓的鼻音。

她闷着声问:“后来呢?”

回忆到此,时瑾说完了,却许久回不了神,他稍稍用力,把她抱紧一些,仍是心绪难宁,时隔八年,依旧心有余悸。

因为差点失去,想起来,心都会疼,会怕。

他沉默了顷刻,瞳孔里还有尚未褪去的苍凉:“你好转之后,我就着手准备,想将你送出国,离秦家人远远的。”他低头,亲了亲她通红的眼睛,“在去机场的路上,出了车祸。”

她抬头:“是意外?”

“不是。”时瑾顿了顿,说,“是秦行。”

因为秦家的继承人不能有弱点,秦行一直容不得她。

“不过,我提前知道了他的计划,就将计就计了,想借此机会让你在车祸中脱身,只是没料到秦行会做那么绝,制造了连环车祸,那场意外伤了很多人,其中有一对母女当场死亡。”

姜九笙很快就想到了:“死的那个女孩和我换了身份?”

真聪明。

时瑾点头:“你若是还活着,秦家不会善罢甘休。”

他伪造了尸体,让她金蝉脱壳,然后,她便养在了姜女士家里。

他断了秦明立一根尾指,毅然离开了秦家,去了耶鲁学医,养一条博美犬,变成了与人为善的绅士。

他花了八年时间,重新站在了她面前,以她喜欢的样子。

他说了许多许多,她消化了很久,眉头却越皱越紧,脑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翻天覆地,像卷土重来的风暴,冲撞翻涌没个消停,可偏偏,毫无思绪与规律,什么都理不清,缠缠绕绕拧成了一团乱麻。

许久,她问时瑾:“我身上这个疤是怎么来的?我问过医生,说不是车祸。”

“是良性肿瘤,在去秦家之前开了刀,因为留了疤,你说不好看,非要让我带你去纹身。”时瑾带着她的手,覆在自己右腹上,“我也是那时候纹的,和你的一模一样。”

“时瑾。”

“嗯。”

她狐疑不决了许久,仰头看时瑾的眼睛:“我失去记忆不是因为车祸事故对吗?”

上次常茗给她做催眠时说过,她的意识里,有过催眠暗示。

或许,和她的病有关。

时瑾沉吟,说:“是催眠。”他伏在她肩上,低哑的声音轻轻绕进她耳里,带着他微重的呼吸声,“我怕你自杀,若是再来一次,我可能真要疯了。”

果然。

与她的猜想一样,重度抑郁症的治愈几率很小,除非破釜沉舟,记忆催眠虽然冒险,却是短期内最有效的方法,那时,她已经有了自杀倾向,时瑾根本等不起,只能剑走偏锋。

怪不得忘得这么一干二净。

姜九笙起身,面朝眼前的小楼,凝视了很久,迈开了脚步。

时瑾毫不犹豫地拉住了她。

“笙笙,”他摇头,眼里有央求,“别进去。”

她没有收回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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