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 (第2/5页)
不坐得稳,难说。”
姜锵想想昨晚的打斗场面,不禁心里一寒,“都是杀人不眨眼。”但想了又想,还是又道:“可要不然能怎样?只要有大财可发,就有人提着脑袋铤而走险,何况是天下第一大的生意:天下。”
“嗯。所以还是眼不见心不烦。我们去吃个早饭。”
前面是个小小市集,市集一眼望得到头,只有有限几种吃的,不是馒头就是大饼,姜锵一看就没胃口,宋自昔抱她下马,她让宋自昔自己去吃,她扶着马踢踢腿,活活血,看天气凉爽,太阳还没升起,便将裙摆打了个结,沿不远处的一条泥路跑步。
宋自昔坐在拴马的柳树下看着跑步的姜锵,又是欣赏又是头痛不已,不懂得怎么抓住这个小女人才好。乡野地方,按说一个女人如此跑步是非常出格的事,可她跑起来这么美,整个人似乎充满弹性与活力,她披散了一夜的头发在晨风中微微飞扬,稻尖上的露珠在她周围晶莹地跳跃,她像个飞舞在绿色中的精灵。
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她还弱不禁风,然后她会游泳逃跑了,然后她一夜跟着他逃命都不露倦色,还有精力跑步练腿脚,这一个月来,她的变化大得令人不敢相信。只有今天等他看着她来来回回不知疲倦,持之以恒地奔跑,才能明白她为什么变化这么大。他想到她在官驿床底下,在他的提示下,无限凄凉地意识到自己从被指婚那一刻起就是死人一个,她一直在拼命挣脱这个死人身份,挣扎求生。就这么个弱女子,多么可怜,可又如此强悍。
姜锵跑到3000步,大喜,经过这十来天坚持跑步,终于突破这个大关。这具公主的身体终于有点儿中用了。她不泄气,继续跑,无视旁人的侧目,跑她自己的。一再的逃命事实教育她,体能太重要了。这一次,大概是乡野的空气太新鲜,她跑到了4500步。她几乎是崴着脚回到还在痛苦地啃馒头的宋自昔身边,一屁股重重地坐下,端起宋自昔送馒头的大腕水就喝。
宋自昔看着冷不丁地提醒,“这处碗沿正是我喝过的。”
姜锵的嘴唇搁在那碗沿上一时顿住,一张脸立刻飞红了,但随即翻个白眼,双手捧着碗将水喝光。她的手虽然做了几天大厨,可依然白皙小巧,捧着的这只大腕则是粗糙的瓦碗,对比得两只小手就像玉一样。宋自昔伸手温柔地替她梳理头发,“你猜猜那些人都怎么看我们两个。”
“私奔男女。可我还野奔呢,这年头私奔算什么啊。”
“哈哈,不过我们今天起更像奔命。昨晚的事,双方都最后能获知逃走的是我,跟我在一起的只有是你。他们双方厮杀之外,对我们会有所行动了。但你说,他们会怎么做?”
“不知道。我今天只知道在我广结善缘之下,没人会杀我了。我现在唯一问题,我的银子全落在客栈了,你又不是很牢靠,我该怎么找条出路。”
宋自昔刚好接了一满碗的水在喝,一听呛了出来。
“宋公子该不会咽不下这等粗糙的馒头,也咽不下这等粗糙的茶水吧?”
“我怎么不牢靠了?”
“哼,有水喝也不先让我喝。”
“是,大爷,还以为刚才那一大碗你早喝胀了。”宋自昔忙递上水。
“谁说的,我跑出一头汗呢。你昨晚一晚上打架,也是一身臭汗。我们等下找条河吧。”
“大爷,你又想干什么,你是姑娘。”
姜锵从大腕里挪出小脸,鄙夷地道:“昨晚你疯子一样地要往西跑,好玩死了。今天怎么变得不好玩了?”
“我好歹是宋公子,我好玩?”宋自昔都开始自伤自怜了。
可姜锵喝完水,将碗一搁,扔掉宋自昔手里啃了半天才啃一半的馒头,不由分说拉起他起身。宋自昔只好认命,将姜锵抱上马,两人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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