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2/5页)

那双利目在昏幽烛光中闪闪发亮,她有些受不住,脸皮都快着火,他在她撇开眸光时饿狼吞食般“攻击”她。

寒春绪知道他不该这么做。

他真的、真的、真的不该这么做。

今晚,她身上有伤,心有余悸,他却还是不放过她。都说他良心八百年前就被狗啃掉、被鹰叼走,五脏少四脏,徒生一颗胆,他是自私的混帐,猪狗不如,但……没办法啊没办法,要他此刻不碰她,办、不、到!

我没有喜欢你,没有情意。谎话!

所以,她说了谎。

所以,她没有不喜欢他,对他也不是全然无情。

这次不仅情花大开,连心花也朵朵盛开。

他的吻由激切转为怜惜,轻啃着、诱哄着,他吮走她眼尾与腮畔上的清泪,肤孔中喷涌而出的体热将她烘得周身湿润,神魂也酥酥润润……

“绝不放过你!”他咬着她柔润耳珠,恶狠狠宣告。

她受不住地闭眸吟哦,没瞧见那双男性目瞳中,浮出一层薄薄的湿润。

第9章(1)

“这是咱们‘绮罗园’的百花玉肌膏,待口子愈合,得记着天天抹在伤疤上。”朱拂晓将一匣子润肤去疤的药膏搁在桌上,轻扣君霁华的下巴,扳起。她仔细审视着,最后点点头。“还好,伤得不深,只划开皮肉,没伤到里头的肌筋,好好照料着,很快就能完好如初。”

很难完好如初。君霁华心里清楚。

那两道口子极长,一道从右眉尾斜至嘴角,另一道则从鼻翼划到耳下,在她右颊大大交叉。当时那女帮主是真想划花她的脸,若非寒春绪出手,她此时的脸应该跟个棋盘差不多,交错纵横好几道。

还有命活着,她心里是庆幸的,但从铜镜中见到自个儿的脸,心里不由得苦笑,终于能够体会,女儿家爱惜容貌,她也一样。

“谢谢姐姐的百花玉肌膏。”她微一笑,伤口还疼,小小皱眉了。

朱拂晓小心替她拨开发丝,边道:“那日我晚些到,你出了意外,之后柳儿和叶儿给我递条子来,说你返回了,但受了点伤,我正想着要探望你,却不知你落脚何处。”挑眉眨眼。“你男人倒主动找上门,带我来这儿。”

听到“你男人”三个字,君霁华浮出腼印�裆��

“姐姐,见到你,我真欢喜。”

所以这表示,寒春绪直觉认为拂晓姐姐是“可信任的朋友”吧,因此才领她来到深巷内的巢穴。

“妹子,见到你,我比你更欢喜。”玉手不太正经地摸了人家一把,朱拂晓嘻嘻笑。“咱俩在太湖‘凤宝庄’一别后,没想到你有这么大转变,先是‘夺花会’开出天价,还当夜就被人从‘天香院’赎走,如今来到奴家的地盘,竟还被扯进江湖追杀。妹子啊,我可好奇死了,非得听你一件件说个仔细明白不可!”

唉,这真是一言难尽,说来话长啊……

君霁华苦笑叹气。

傍晚时分,熟悉的脚步声踏进北屋。

一听到动静,坐在镜前的君霁华立即抓来一块折成四方的巾子掩在右颊上。

寒春绪刚将朱拂晓送回“绮罗园”,甫进屋,瞥到那姑娘心虚且急切的举动,双目微乎其微一眯。

他不动声色走近,解下披风,状若随意地道:“你一个人不好换药,我帮你。”

“不用的!”意识到声嗓过急了些,她垂下眸,结巴嚅道:“那个……适才拂晓姐姐帮我换过药了,虽说才过五日,但愈合情况颇佳……对了,她还送来一大匣子百花玉肌膏,说要是抹完了,再跟她讨,我、我很谢谢她。”飞快望了男人一眼,察觉他正一步步逼近,表情不可捉摸,她吓了一跳,连忙起身退退退,隔着桌子绕出一个小弧退到门边,仍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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