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部分 (第3/5页)

“哦!这原来是令尊大人的手泽,那真太失礼了。”

“不!你说他已经能够乱真,他不知会多高兴呢!他见人才瞄了一眼就知道是假的,还以为是自己的技艺不足,未能得先人神髓,那知却是纸张和印色的毛病呢!他自以为已能乱真,才会拿去试试的,那知一下子就被人识穿,想到多年的努力都成泡影,所以才愤急而死。”

“唉!老伯已有此功力。何必又去临摹古人的呢?倒不如就用他本人的名字,相信也不会被埋没掉的。”

“候公子,没有用的,这年头人重名尤甚于一切,有才华而无名,想要出头太难了,先父一生默默以终,就是因为不出名。”

朝宗只有一叹,他知道这也是事实,无财无势,没有渊源的读书人,假如没有特殊的才华机遇,出头实在太难了。

倩如又捧出了两把扇子道:“这是先人所遗,他虽精于书画,却始终不敢轻易涂鸦。”

朝宗见到的是两支素扇,倒是没有大重视,可是接到手中展开后,倒为之一怔,这的确是珍品。

也是真正的古董,扇骨是以名贵的湘妃竹制,扇面则是以细绢蒙在白宣纸上,洁白光润,一望而知为极品。

怪不得倩如说她的父亲虽精书画,却也不敢落笔了,那是因为这扇面太可爱了,若能加以润色固为佳事,但万一略有失误,势将造成终身的遗憾。

他一面赞赏不绝,一面反覆观看,竟是不忍释手,倩如道:“侯公子认为尚堪一观吗?”

朝宗道:“岂止是尚堪一观,简直太好了。”

倩如道:“那就请公子赐下一诗,以光颜色。”

“这……我实在不敢当,如此珍物,我的那笔字怎么能配得上。”

“公子别客气,妾身虽不擅书,但是却看得懂一点,公于的细楷已经不让王郎,只是功力稍逊,但娟秀却过之,用来题这种局面,最是合适不过。”

她的男人也道:“侯相公,你就别客气了,我自己虽是老粗,但小妾却是读过几天书,她说好,一定就是好的了。”

朝宗仍是谦谢,倩如道:“侯相公,我家郎君雅好斯文,但是每每惹来不少讥讽,侯相公不弃下交,已经使我们感激万分了,故而请相公一定要掷赐墨宝一帧,也好给郎君在人前有样拿得出来的东西。”

“说得是,侯相公,实不相瞒。我在收藏古董字画上,不知化了多少冤枉钱,结果还惹了不少闲气,往往花了大钱还买进了假货,所以我发誓不再要古人的东西了,在今世的才子里求,而且要当面挥毫,那总不会假了!这扇面是一定要您劳神的。”

倩如道:“妾身只求相公题一把,另一把素扇则以为酬,这扇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制作尚称精美。”

这个条件使朝宗十分动心,因为那柄扇子实在太逗人喜爱,而且他正在担心,明日为香君梳拢,银子由龙友张罗有着落了,自己多少得带点礼物去,有了这柄扇子,自己再题首诗算上去,就太妥切了。

因此他也不再推辞了,再者他对自己的诗与字也相当自负,相信不在一般名家之下,拿出来也不丢人。

当下用了番心思,先把倩如要求的诗题了,然后又趁着余兴,为自己那一柄扇子上,也题了一首五绝:

秦淮桥下水,旧是六朝月;

烟雨惜繁华,吹萧夜不歇。

写了自己也觉得意,厮混了一天,第二天,他又骑着驴子回到城里,换了件新衣服。刻意修饰了一番,才笼着扇子,一迳又走到了媚香院。

沿途上已经有不少人向他拱手道喜,可见这件事相当轰动,倒是弄得朝宗很不好意思,因为这究竟不是正式娶妇,千金宿妓,这是少年浮夸子的行迳。只有随意地敷衍了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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