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第2/5页)
龙,一贵人跃如山川之虎。潜潭之龙终现身,山川之虎避于林。
惑:孰是龙?孰是虎?是我福?是我祸?
解:龙虎难辨;福祸相依。
一、丁仙女的逃婚之夜
暗夜。角浦。
两座茅屋,张灯结彩。亲戚四舍来来回回穿梭不止,忙着两对新人的婚礼。小孩子在人群中,跳脚而行,欢快地燃放着爆竹,周遭阵阵特殊的爆竹香气。
火树银花之中,一团喜气。
红红的“喜”字,千娇百媚地招摇在窗格上,一副比新娘子还娇羞的模样。盈盈红烛,兴高采烈地扬着高高火焰。
段青衣她老娘一斛珠,看了看那滚滚的烛泪,嗑着瓜子对县太爷夫人包夫人撇嘴:啧啧,你看,这烛泪流得,比小仙每次看到我家青衣时流的口水还要多!
包夫人紧了紧身子,斜了一斛珠一眼,充分发挥一县父母官夫人持家有道的聪明才智,说:那敢情好!以后,你们段家洗衣洗菜就不用挖井了,小仙的口水都够用的了!
这时,包夫人身后的一丫头,为了在主子面前表现自己的聪明伶俐,马上接着包夫人的话,说,夫人真是神仙见地,这段公子要是勤学最新在京城流行的钢管舞或者湿身舞,估计小仙妹妹的口水就可以堪比黄河了,咱们全县的饮水问题都解决了,这于包老爷也是政绩一桩啊。说完,满脸桃花,似乎段青衣正在她眼前大跳湿身舞一般。
包夫人回头瞪了那丫头一眼,嘴角歪歪,几乎是鼻子里哼声:这一斛珠是个傻的,你也是傻的不是?
小丫头便也唯唯诺诺,结手噤声而立,斜着眼珠偷偷看着不远处饮酒的男宾客。
此时。
此刻。
就在一斛珠和包夫人以及她的贴身丫头讨论如何利用我的口水解决全县的饮水问题这一革命性的论题的时刻——我,已从洞房逃离,悄悄潜上房顶!
嫁衣飘散,凤冠落地;鸳鸯绣鞋一只踢到床底,一只斜挂在红烛台上不停摇摆。
一身便装的我,仓促之间,只简单的束着头发,高高的马尾状,有些不伦不类。如果此时月亮可以做镜子的话,它会被我的造型给震撼碎。
哦,我忘了讲,我身上的便装是段青衣的。因为,逃婚是我临时做的革命性决定,向我和段青衣这么纯洁的男女关系,很显然,在他的茅屋里,我无法找到自己的衣服,也只能翻到他的长衣大衫。
哦,还有一双大靴子。
以前爱死段青衣这类长胳膊长腿的男人,此刻,面对着身上他这套我穿着几乎可以与嫦娥一起衣袂飘飘奔月的衣服,我突然发现,土豆男生其实也很可爱。至少逃婚的时候,你穿上土豆男人的衣服,别人不会觉得你像是刚从十八层地狱里钻出来的怪胎。
暗夜。角浦。
茅屋顶。
风不动,我亦不动。
风动,我亦没法动!
浓浓夜色之中,我只听到自己的心脏在咚咚咚咚地跳。一直以来,都知道,做贼是一个技术活,如今看来,逃婚更是一项技术活。
一方面,我想速速离开角浦,免得有人发现我不在洞房,那么全场宾客估计会倾巢而出,而我,肯定会被段同学当场捉获。
唉,想到他得意洋洋的表情和神态,我就想昏死算完。他肯定会弹弹衣服,气定神闲,一边跷着腿品茶、一边勾着兰花指挖苦我:丁小仙啊丁小仙,连逃婚你都逃不了,你还折腾个屁!干脆给我生儿子下地,洗衣服做饭一辈子算了!
他说这些挖苦的话时,还要结合着动作和手势,冲我摔一记白眼。
所以,我既然要逃婚,就必须成功。
另一方面,我此时不能轻易乱动。鬼都知道,角浦高手如云,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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