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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都是按照一品大员发放。敦煌总兵官是他负责镇守敦煌时的职务,以后工作调动之后要撤销。
瞿能此时只负责敦煌的军务,至于前将军府的军务,交由他人打理。
朱元璋以武力立国,所以立国之初,武将的地位要高于文臣,比如,朱元璋规定文臣最多只能封到伯爵,侯爵之上必须是武将李善长在战争年代为朱元璋呕心沥血地筹集粮草,几乎是一分钱掰成两半花,养活了庞大的军队,为朱元璋夺取天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封为第一公爵,属于特例,也仅此一例。
而开国文臣中封有爵位的只有刘伯温和汪广洋,并且都是伯爵,剩下的一百多名伯爵,二十多名侯爵,还有除了李善长以外的其余五个公爵全都是武将。
再比如,朱元璋规定文臣的最高级别尚书只是二品,而武将的最高级别左都督则是一品。至于太师、太傅之类的都是虚衔,不能说明问题。
朱此时才开始了他争霸天下的第一步,自然是崇武抑文,因此也模仿老朱的做法,将武将的最高级五大将军府将军设为一品。而将文臣的最高级六部判书和监察院都监察御史设为二品。
接下来就是地方政权体制了,朱现在的地盘也就五个郡,说白了他只管着五个知府,还不如内地的一个布政使管的知府多,因此朱将地方行政只划分为郡县两级。
郡一级单位参照内地省级单位设立布政使总理民政,按察使总理刑狱,指挥使负责军事防卫,县一级则设立县令总览县里的事务,设县丞为辅佐。
为了防止地方官员串通起来舞弊,朱还设立了巡视制度,每年都由监察院派出不定数量的监察御史巡视,发现问题可以立即上报给朱,不用通过任何人。
第九十二章 保甲制度
接下来就是司法机构,死刑必须交由中央复核这不必说,各地的按察使隶属于监察院,但是中央的死刑复核权朱给了刑曹判书,多一个人把关,就会少一份冤假错案的危险。由于国家初立,承担不了繁重的政府支出,朱就没有设立大理寺这样的机构。
至于鸿胪卿、光禄寺等等也一并免了。
最后,是民间基层管理组织,这一点,老朱也给他做好了模板,那就是里甲制度。老朱规定每一百一十户为一里,由其中最富裕的十户轮流做里长,剩余的一百人充做甲首,每十户为一组,轮流在自己的里长的带领下服徭役。
朱在此基础上做了改进,他用的是保甲制度,即每十户编为一甲,设甲长一名,每十甲编为一保,设立保长一名,每五保编为一个大保,设立都保长一名。
保甲之间互相监督,若发现一甲之内有人违法犯罪,其余人有告发的义务,如果积极告发不仅可以免罪还可以获得犯罪人的家产,如果知情不报,案发之后,一甲之人全部同罪。
甲长、保长、都保长负责自己辖区内的管理事务,具体来说就是帮助县令征税,催派徭役,平时督促众人生产,农闲督促众人练兵,另外还要负责维持治安。
每一甲的甲长都要如实编写本甲的黄册,上面要记载清楚本甲各户人家的人口、土地、财产情况,如有欺瞒,则甲长轻则发配奴隶营做苦力,重则杀头。
编好黄册之后要一层层上报,一直报到朱那里,这样以来朱就可以掌握住王国内的每一寸土地,每一个人口和每一份财富了。
由于黄册关系到朱能掌握多少资源,因此被他视为重中之重,编写黄册是,县衙要派人去监督,保长、都保长也负有监督下属的义务,如果出现造假现象,那也一样治他们个监督不力之罪。
此外,朱还鼓励甲长之间互相监督,如果张甲长发现李甲长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后积极告发,不仅可以免罪,还可以获得李甲长的财产,如果他们不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