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 (第3/4页)
为只要一有矛盾,那些小孩就会叫她“狗崽子”、“狗丫头”。她如果要还嘴的话,那苦头就吃大了,不仅其他人要骂她,她的父母更要打她。一直念“红宝书”到初中毕业,她不敢交朋友。虽然她的学业一直非常好,但没一个人器重她,老师们也只能疼在心里,不敢放到面上来,因此,初中成了她的最终学历。她的二十四年生活可以用“萎萎瑟瑟”几个字来总结,如果她碰不到春发,也许她会一直这样下去,也许是造物主的垂青吧,尽管黎娟受那么多的苦难折磨,但她却出落的特别漂亮。一米六五的个头,一张鹅蛋脸嫩得几乎可以挤出水来,一双双眼皮的眼睛,两颗水晶葡萄似的眼珠,简直可以勾人魂魄。一头长发直垂到屁股那里,如果不是她的成份,那恐怕是十里八街的抢手货了,但是,只要一听她家的成份,那谁也不敢造此了。
也许是命吧,黎娟和第十一个对象谈嘣的那天,她的情绪是可想而知的,在回家的路上,东倒西歪的走着,正巧和急匆匆骑车回家的春发撞了一下,黎娟被撞伤了腰,这样,加上在油菜地里那碰巧的一档子事,两人才真正开始认识了,交往了。
冥冥之中有一股力量推动似的,春发从撞到黎娟的那一刻起,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自己的女人就是她了,交往中他又发现黎娟有许多优点,她除了有中国妇女身上都有的美德外,更有一种春发自己也道不明的魅力,牢牢地吸引着他。因此当他的父母后来知道这件事,要春发放弃时,春发坚决不肯,宁愿和家里划清界线也不肯放弃和黎娟谈恋爱。就这样,风风雨雨四年来,两个人的心终于贴到了一起。
可是,也许是好事多磨吧,两人准备“国庆节”要结婚了,又刮起了这股“回城风”,春发和黎娟多茫然不知所以了。
第三十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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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的事真是让人不可捉摸,所谓的天机也许就是指这个吧。雨理对于“知青回城”的事也开始有些想不通了,当初,要老大房生产队接收知青的时候,上面讲得非常明白,他们一定在农村扎根一辈子了,因此,队里花了许多钱,特意为他们建起了瓦房,添齐了必要的家什用具,通过几年的劳动,知青们也已经适应了干农活,说穿了,队上为他们化了大成本,要知道,那是全队社员的血汗钱哪。现在可好,一阵风,说走就走,而且不留尾巴。几年前队上花钱为他们添置的所有物品,他们能带走的就带走,不能带走的还要队上无条件的买回来,天底下哪有这样的理呀。无怪乎社员们要牢骚满腹了。要知道,买下知青们已经用旧的东西,不要说队上没用,而且还得支出一笔保管费,更重要的是,化掉许多冤枉钱,会直接影响到队上的“分红”单价。这个工作的难度实在是大,雨理一连几天在思考如何向队委们传达指示精神的问题。事情非常的棘手,已经有社员在暗暗地传说,把知青看成了害人精,他们凭什么来这样糟蹋我们。社员们不会理解上面的精神的,他们只会看到是知青抢走了他们的财富,抢走了他们的钱。
这一天晚上,雨理召集了队委们到家里来开会。慧林第一个到,他一走进门坎就牢骚一通。“队长,我就想不通,这是哪里来的理由,要我们这样作出牺牲,我们只知道,谁创造的财富就归谁,这是祖宗留下的规矩,即使是社会主义的原则也有‘按劳取酬‘的说法嘛,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大方呢?”语气火药味极浓的。
雨理见此情景,就拍了拍慧林的肩膀说,“正因为是这样,才叫大家来商量嘛,先坐下来,等他们几个来齐了,我们再商量,啊?”慧林就坐到了八仙桌靠东的位子上,仍然是气鼓鼓的,似乎谁欠了他钱不还似的。雨理就泡出了茶水,在朝南的位子上陪同慧林坐了下来。
不一会,队委们陆续到齐了,江春发最后一个到,他一进门,其他几个队委们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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