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乐评人:《我记得》的歌词不是歌词,而是一首诗! (第4/5页)

好书推荐: 玄舞九变

始泛起波澜。

很多听众对徐哲安还没有粉丝滤镜,一首歌初听一般就不会去听第二遍了。

这首《我记得旋律还算动听,但是歌词写的啥完全没听懂,在快节奏的时代大家自然没有什么兴致去搞啥解读。

可有几个人却不是如此。

——那就是,我们当初的乐评人小队。

黄达、盛太丁等人作为《旋律的樱色评审团,从节目的一开始就对徐哲安有一些不同的滤镜,对他的新歌自然也投入了关注。

乐评人看待音乐的角度当然和普通人不一样,他们深厚的听歌积累让他们有着比常人敏锐很多的音乐感知力,以及文字鉴赏能力。

歌词是文学,不然当初不会让某个外国歌手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了。

只是很多时候流行口水歌太多,让大家下意识忽略了这一点而已。

普通人可以忽略,乐评人可不能忽略。

盛太丁这个毒舌音乐人在听完这首《我记得的第一瞬间,就感觉到了这首歌的特别。

可是具体特别在哪,他说不上来。

于是他听了好几遍,在一遍遍地重复里慢慢摸索。

直到快第十遍了的时候,盛太丁仿佛终于找到了这首歌的核心角度,脑子里灵光一炸。

然后忍不住倒吸了一口气。

他好像知道这首歌在写什么了。

这个徐哲安,下恋综后的第一首新歌,就给了大家一个超级惊喜啊!

明明是这么一个普通且常见的主题,居然能被徐哲安写得这么隐晦且真挚。

甚至是像

诗一样!

盛太丁感觉心情有些激动,不过不是因为喜欢这首歌而激动。

对乐评人来说,最大的乐趣是什么?

探索出一首歌不同于其他人的地方,然后分享给大家,得到认同,顺便体现出自己与众不同的音乐理解能力,这就是乐趣所在了。

当然,还有吐槽一首歌,让大家跟自己一起骂,也挺快乐的。

而此刻的盛太丁相信,全网没有人比自己更早发现这首歌的特别之处,他绝对是独一份。

抱着这样的心情,盛太丁哐哐地把对这首歌的解读与注解给写了上去。

现在已经很晚了,盛太丁的精神却非常亢奋,手指在键盘上纷飞,垮垮地写着文案。

盛太丁是个毒舌音乐人,最爱毒舌,但是认真解析起音乐的时候,那个功底却也是入木三分的。

或许他乐理知识不够,不敢说特别专业,但是他歌词鉴赏能力却一流。

他一边写着文案,一边用家里的昂贵音响播放着这首《我记得,在徐哲安低低的歌声里,对这首歌的解读也慢慢地被倾泻于盛太丁的指尖。

在王佳佳耳朵里非常一般的、根本看不懂,甚至觉得莫名其妙的歌词,在盛太丁笔下的文案是这样的:

我带着比身体重的行李胎盘

游入尼罗河底羊水

经过几道闪电妊娠纹

看到一堆光圈手术灯

不确定是不是这里(人间)】

是的,这一段看起来像是旅游,完全不知所谓,或者说是故弄玄虚的歌词。

写的,其实是一个孩子从母亲肚子里的诞生。

歌词里没有一个字与母亲有关,但每一字却又和她息息相关。

而当你将视角切到这里的时候就会发现,整首歌都不一样了!

彻底不一样了!

立意、角度、包括音乐的深度,一切都来了个彻底的逆转。

我看到几个人站在一起医生

他们拿着剪刀,摘走我的行李脐带

擦拭我的脑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