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2/4页)
小小披着杉树皮的吊脚楼傍下山腰而起围成了半圆形的寨子。水平如镜的梯田从山头层层延展下来,清澈的白水河宛如玉带般轻柔地绕岭而过,青山碧水宛如仙境。平日里男性耕作山田,猎兽捕鱼,苗女织补洗染,酿酒做饭。和所有苗裔一般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
以“金花”为名,一是侗中女子素来貌美无比,人比金花;二来则是云南地区有一种蝮蛇,成年雄蛇头上有一肉冠,通体金色花纹,纵跳如飞,当者立毙,居苗疆毒物之首。苗人善放蛊施毒天下皆知,而金花侗以此物自喻,却是隐有放眼苗疆,用毒者无出其右之意了。
金花侗族人明朝以来一旦成年除了要习火枪以外便主攻毒术,对于大部分苗族惯使的蛊术却习之甚少。侗中上下无人不是全身剧毒,至于破毒破蛊之术,更是研发了无数。漳岭中毒虫极多,寻常人沾得半点便毙命的毒物在金花侗人家中直若儿戏般比比皆是。传至民国初期一代,侗中青出于蓝,年青一辈好手直如过江之鲫。在与他族旁支的毒术比试中,对方俱是照面便败,旁族苗人的蛊物放出无不被金花恫族人轻易化解。金花侗自此声势鼎盛,在苗疆地域风头极劲。
到了1995这一年,金花侗赫然出了个惊才绝艳的领导者。年仅三十岁的当任土司金萨在十年一次的族选中文辩武斗力克群雄,荣登大祭祀之位。大祭祀在数十万黑角苗族人中的地位极其崇高,比起基督徒心目中的教皇有过之而无不及。对于一个千人左右的小分支来说,这简直是天大的荣耀。时值八月,整个金花侗举行了长达十余日的盛大庆祝活动。
夜色中,金萨高高站在祭坛旁的一块巨石上。他的嘴唇很薄,脸庞棱角分明,眼神冰冷而锐利,站在那里宛若一座高不可攀的神祇。金萨的四周站着不少侗中的大长老,远处更是布满了守卫,每一个人都刻意地与这个金花侗的皇者保持了距离。他们偶尔投射到萨南身上的目光无不充满了狂热的敬仰。
金萨静静看着广场上围着篝火载歌载舞的族人们,抚摩着手中代表了至高无上权威的黑角祭祀杖,嘴角浮现出一丝淡淡的笑意。或许,只有金萨才知道自己的侗人和其他的黑苗族人有着多么大的区别,就象是一群狮子被迫被数以百倍计的土狼所领导一样,人数上的劣势一直是金花侗的软肋。但现在这已经不在是个问题,有了这个身份做铺垫,金花必将在苗疆绽放最耀眼的光芒!金萨捏紧了祭祀杖,眼中似亦有火焰燃起。
一颗小石子在空中旋转着轻轻砸到了金萨肩膀上,冷眼一扫四周长老们似笑非笑的神情,金萨无奈道:“凤凰儿,你又来顽皮。”
一个年幼苗女从巨石后面跳出不依道:“爹爹,你这些天老不回家吃饭,我罚你陪我玩骑马打仗!”她穿着一件小小的蓝淀对襟上衣,腰间系着条平绣飘带裙,月色下容貌明艳无双。行动间白皙细巧的头颈手腕上无数闪闪发亮的小银饰叮叮作响,甚是好听。
金萨眉头微皱,正想开口呵斥时却看到月色下女儿小嘴微扁一副怒气冲冲的样子,不由慌了手脚,压低声音道:“凤凰儿乖乖的,爹爹过一会就回去,吃完饭就扮大马给你骑可好?”大祭祀的威严沉稳早不知丢到了哪去。
十年前女儿出世不久后妻子即染上恶疾而死,这些年来也不知有多少人劝过金萨续弦,他一直不为所动,只是悉心抚养女儿。更取名“凤凰儿”盼借神鸟之名让其平安长大。金萨妻子生前本就是金花侗中数一数二的大美女,凤凰儿却连母亲也比了下去,虽还幼小,但已是个极美的美人胚子。
金萨为人心计深沉,坚忍狠辣,毒术更是侗中大师级的人物。虽然将对亡妻的爱意悉数转到了女儿身上,但平日思及自己枭雄一世却无子传业心中未免郁郁。因金花侗中祖训无论男女年满十六方可学习毒术,金萨在凤凰儿小时便教她一些驱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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