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部分 (第3/5页)

一杯玉米浓汤,一碟臭干子,两根炸的鲜嫩酥脆的油条,还有几粒个大皮薄的狗不理包子。

林晔眼睛一亮,不敢相信的看着叶兰,“这些,是让我吃的?”

“不然呢?”叶兰一笑,“我可不是猪。”

“狗不理包子可是广安路那家老店的?”林晔抓起一粒包子,放在鼻下嗅嗅,完全没在意叶兰话里的戏谑,竟是一脸的满足。

“广安路吗?好像没太注意哎!”叶兰促狭的眨眼,“只是那么黑的一个门洞,还有一个包子似的胖丫头,啧啧,真怀疑,这包子会真的好吃……”

“人家是百年,唔——鲜的舌头都要掉了,”林晔抓起包子就咬了一口,又喝了一大口玉米浓汤,“老店!知道吗,这就是,老店的,魅力!”

叶兰的心慢慢的放了下来,看来,自己没弄错呢!

转眼间,林晔就吃完了一个包子,又抓起了一粒往嘴边送,好像又想到什么,又停了下来,“你去买的?”

开玩笑,从b大到那家狗不理老店除了要转好几站路外,还得步行五六百米,叶兰要起多早才能买来这些东西。

“马上就凉了,还不快吃!你先吃吧,吃完,我告诉你。”叶兰掏出一本书,自顾自的看了起来。

林晔也不再说话,开始专心的吃手里的东西。

林晔喝完了最后一口浓汤,拿起旁边叠的整整齐齐的有着淡淡香气的餐巾纸,看看身边捧着书本正看得入神的女孩,只觉得浑身都暖洋洋的。

深秋的风有些微凉意,掠过树梢,没了叶子的枯枝便发出轻微的咔咔声,身边飘荡着雾霭,少了树荫的遮蔽,阳光毫无挂碍的穿过渺渺云山,洒在两人的身上。

叶兰纤细的手指放在泛着墨香的书本上,白皙的近乎透明;许是被朝霞映照的缘故吧,叶兰的脸蛋上泛着淡淡的红晕,宛如雨后清新的茉莉,甚至下面那柔嫩的血管都清晰可见;看不见那双明亮的眼睛,只能看到那双蝶翅样的长睫微微的颤动着。

有风儿吹来,叶兰乌黑的刘海便随轻轻的扫过那低垂的眼帘,却又痒痒的,一点一点挠过林晔的心湖……

从来都静不下来的林晔忽然觉得,即使什么都不做,就这样静静地坐一辈子,也很好……

“吃完了?”叶兰忽然抬头。

“嗯。”林晔少见的安静,只是那眼里少了些桀骜,多了很多温暖的东西。

“好吃吗?”叶兰又问。

“其实,那里用的着那么麻烦,只要是你买的,什么,我,都喜欢吃。”总是眼也不眨的就说出“你是我女朋友啊”的林晔这一刻竟有些忸怩。

长这么大了,还从没有人注意过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第一次吃臭干子就喜欢上了那独特的味道,可才吃了第二次,就被妈妈发现了,那个也是贫民窟里走出来的妈妈恶狠狠的把自己刚塞进嘴里的臭干子给抠了出来,力气太大了,竟然撕裂了自己的嘴角,然后又恶意的一脚踩了上去——

“告诉你多少次了,你是林家的少爷,不是那些上不了台面的乡巴佬!”

小小的自己呆呆的站在那里,实在不能明白,当林家少爷,为什么就不可以吃臭干子?

后来,渐渐的长大了,才明白,要当林家少爷,不但不能吃自己喜欢的东西,就连自己的思想,也是不可以有的。“林家少爷”这个名号就是一个囚笼,牢牢的把自己给关了进去!

现在,在这样一个平常的早晨,叶兰,把自己强行压抑下去的那些只有在梦里才可以渴望的甜蜜,一样一样的端到了自己的面前,摆在自己触手可及的距离!

原来,幸福,其实,不过咫尺。

“以后,不许跑那么远买吃的!”林晔握紧了叶兰的手,“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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