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部分 (第1/4页)

墙,叶锦天就可以很容易的把她偷回盛华去。而只要回了盛华,沈世雅就没有了反抗的能力。为了王家,为了那些忠诚于她的下属,她只能咬牙忍耐。

那个借月说的六种局面,哪一条她都不愿意走。所以,她宁可暧昧!以这样的方式来保护她在意的人。这样的女子,秦瀚可是越看越喜爱。当然,越可爱的女子就越可恨!

“就算这个借月不是叶锦天派来的,叶锦天也肯定会借这条线,和你说点什么。你想听吗?”

沈世雅摇头,秦瀚很满意这样的答复,所以:“过转年,和我去巡高昌边境吧。或许会有争斗,或许还有极大的危险,沙漠戈壁可不是江南水乡,你敢去吗?”

岑染没有说话,只是高傲的抬起脸颊。

过转年,十五元宵节后,秦瀚就将凉州事务安排给了秦平沆和几个亲信,然后带着一百游骑出门了。

沈世雅换作男装跟随,借月也非要加入不可。一百零三个人的队伍,良骑精盔策马扬奔。岑染不懂军事,可是从秦瀚走走停停的样子,大概也知道他是在布局查看地形,为将来进军高昌,打下坚实的基础。又或者,西凉坐守西北几百年,高昌地形还不是早在心腹?这次,大概是最后一次的战前勘探吧?

随国公爷出巡的军士,自然是凉州卫里最精英的。对于这位南太子妃沈世雅,军士们已经从开始的鄙视,到如今的尊重了。毕竟沈世雅离开盛华的名声太那个,善妒。帮华昭制手雷,虽说有平定天下安抚黎民的意思,可赌气的成份更大吧?可她毅然离开昭帝,不愿去做昭帝的夫人,而宁愿呆在西凉,满山的种地养鸡,毫无贵女矜持虚傲,实在不能让人再轻视她。更别提那些层出不穷的点子,简直令人惊叹。

这次出门,沙漠苦地,受累极深。可沈世雅一个江南锦绣闺阁里堆起来的世系小姐,竟然半句苦头没有叫。水不够的时候,和男子一样忍着;太阳烤得汗流浃背,衣衫湿透也不抱怨半句;风沙烟滚在前,平静以对;刀光血影时……这位太子妃殿下竟然还颇有身手,拿起刀剑反击,毫不手软,该杀者杀,没有半点那些小姐太太们的愚笨仁慈。安营扎帐,烧水端饭,虽说那个借月前前后后一直尽力照顾她,可能自己干的,样样利索。

这样的女子,怪不得国公爷喜欢!

就连沈世雅身边的这个借月,都很有趣。

听说是个小倌,模样一看也象个小倌。说话娇滴滴的,伴在沈世雅身边时更是娇媚缠绵,看得这些军士直起鸡皮疙瘩。可正经对敌的时候,杀人手法干净利落,凌锋毕露,根本不见半点脂粉男儿之色。功夫之高,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可一旦无事,就又窝回原来那副怪模样。

这样的人,肯跟在沈世雅身边,始终相随……这位沈小姐,应该很有过人之处,过人之德,才能得这等剑士如此相待吧?

“这位国公爷真是只狐狸。他这是要借着这机会,让你在军中立威嗯。”

凉国公府靠武力起家,军中兵率如果肯承认沈世雅,那么西凉城里的那些凉州贵州就根本没有置喙的能力。可是要征服这些铁血男儿,靠沈世雅的出身,没用;曾经的太子妃头衔,没用;勾心斗角收服朝臣名士的手段,也没用。哪怕是那些造福于民,苍生生祉的智慧,都不能让这些男儿服气。于是秦瀚设计了这次出行,让这些人亲眼看到沈世雅不是个只知道让人服侍的娇小姐,她可以吃足够的苦,所以有资格享受最甜的果子;她有胆色面对杀伐革断,所以有资格站在秦瀚身边;她更尊重平待对待不同出生的军士,不鄙夷不谄媚,一视同人,所以她一定有广阔的胸襟;而她又愿意帮受伤的军士包扎,处理伤口血污,不见嫌弃,没有被血事吓倒,更是胆色堪比男儿。

这样的女子,这趟路回去,军中这些傲骨铮铮的铁血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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