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部分 (第2/5页)

五百里的路上,还想起了他和无情的对话。

自栖栖人

赶了七百里路的铁手,在未到“七分半楼”的三个要寨上,遇上了三个人,然后在泪眼山脚下,遇见了一个人。

前句看似不通,其实是说得通的。

赶了七百里路的铁手,没理由只遇上三个人。但事实上,这七百里路途上,只有三个人是令识多闻博的铁手暗自惊心,为之骇疑的。

既然是前句说是遇上三个人,后面又说遇上一个人,难道前面三个不是人,或最后那个是鬼不成?其实是:前面三个是男的,后面一个是女的,同样使铁手怵目惊疑。

“七分半楼”前三个要镇是:

苦泪乡

大车店

越色镇

“七分半楼”就建在“泪眼山”上。在脚下老远,就看到山顶斜悬着一道飞瀑、两口池潭,远远看去,像一对带泪的眼。更远处的火山,喷发浓烟稠雾。

泪眼山脚下有一处久久饭店。

明白了这些就很容易明白铁手遇上的事。

和他遇上的人。

午时三刻二十七分三十一瞬十五刹(“分”,“瞬”、“刹”皆为诸葛先生特别推算出来的“琐碎时间”,认为如此才更精确的把握时间,尤其是当诸葛排命盘演天文之时,同年同月同日甚至同时同刻生的人的确太多,难以将术数推算准确,故再分计出分瞬刹来《一刹间约有一弹指的六十份之一,一瞬即一弹指,一分则有六十弹指,》四大名捕则沿用了这种计时方式)。

铁手策马路经苦泪乡。

离苦泪乡约两里三碑之处,他看到一间屋子。

一栋会走的房子。

房子在走。

一点也不错。

会走的房子。

房子自己当然不会走。

偌大的房子会走,是因为人在拉动。

拉房子的人,就像长江三峡的纤夫一样。

但“纤夫”只有一个。

他几乎是背着他的房子走的。

一个人用四根幼儿臂粗的麻绳拉动一整座房子,在烈日下行走,——他把自己当牛不成?他为什么要这样做?莫非是疯了不成?

房子以木板和砖块、茅草砌成,满壁贴满了裸女。

裸女画得很漂亮。

很圣洁。

拉房子的人脸黑,发黑,全身穿着黑色的衣服,但牙极白眼极白,顶上戴了一顶火红色的僧帽,整个人在烈日下就像一块烧着了的煤炭。

更特别的是:

屋顶上有一头牛。

——他不是牛,他背的才是牛。

牛上有一只斑鸠,黑身黄嘴咕溜眼。

凡他过处,人人都跪倒当堂,膜拜不已。

纤手大奇。

他问当地的人:

——他是什么人?

——他不是人。

——不是人?

——他是神。

一一神?

——他是“狂僧”。

——狂僧?梁癫?!

——他不出山已达十一年,却不知何事惊动他的圣驾,路经此地,真使苦泪乡也沾了佛气圣光。

铁手心中惊疑,只见“狂僧”每走九步,即向天大吼一声:“天不容人!”

再走九步,又向天狂吼一声:

“人不容天!”

又行九步,向天长啸:

“人不容人!”

他和那顶屋子已渐渐远去:

“天人不容!”

语音咆哮犹自传来。他去哪里?为什么要去?为什么要这样拖着间满是裸女画的大房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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