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1/4页)

“大嫂,别跟孩子一般见识,孩子还小,哪里懂那么多。”叶韵不着痕迹的挡住张氏抓向豆豆的手,话里话外却在暗示豆豆还小,豆豆都懂的事那这个当大伯母却不懂,也不嫌丢人,还暗示张氏那么大人了还和孩子计较。可张氏这种不长脑子的人怎么可能理解叶韵这么委婉的鄙视,人家还以为叶韵在向她服软呢!

“行了,看在你的面子上我也不跟这个小兔崽子计较了。这个菜做的不错,我端过去给爹娘尝尝。三弟妹,不是我说你,这做了好吃的咋不知道给爹娘送过去点呢!行了,我也不和你说了,该开饭了,我就先回去了,下次记得早点给爹和娘送过去,省的我还得跑一趟。”张氏说完也不管叶韵答不答应,端起叶韵刚舀出来的菜就走出了叶韵家。其实张氏之所以这样和李氏也不无关系,因为之前家里做了好吃的或买了好吃的叶韵都会让王三郎给主屋送去些,而李氏则认为叶韵是因为上次的事讨好自己,所以每次只要叶韵家传来香味李氏都会让张氏来端回去,也不在乎王三郎一家有没有得吃。而张氏这么积极则是因为李氏虽然人混了点,但是却是真心心疼王大郎家的俩个孙子,每次得了吃的自己没吃多少都留给孙子了,连老王头多吃点都要李氏翻白眼。

“娘,肉肉被伯母拿走了。”豆豆说着眼圈就红了,眼泪也开始在眼睛里打转。不管平时豆豆怎么懂事,但到底还是个不到两岁的孩子,看见自己最喜欢吃得多肉肉被大伯母拿走了,顿时委屈的不行。

“豆豆乖,不哭哦,娘有给豆豆留哦!”说完打开盖着的锅盖,豆豆一看,果然锅里还有不少。其实这也是这段时间和叶韵和张氏斗智斗勇的结果,从第一次张氏过来开始叶韵家连着吃了半个星期的腌菜到现在叶韵已经总结出经验了,只要自己家做了香味浓的菜或者做了肉张氏准会出现,也不知道她那鼻子是咋长的。所以叶韵只要做这样的菜就会多做点,然后盛出一小盘放在一边,剩下的放在看锅里盖好,保准能剩下。其实不是张氏不翻锅,而是现在家里条件真没有几个像叶韵这么好的,在加上王三郎没事就去打猎,所以家里三天两头就有吃肉的真不多,而且就算做了也不多。所以张氏见到一盘子的菜以为叶韵都盛出来来,当然不会再去翻锅了,万一叶韵反应过来把菜抢回去咋办。

其实叶韵是真心不想和她计较,这样的极品也不好见,就当花点吃食看戏了,毕竟张氏每次来都要想一个理由也挺不容易的。再说了,叶韵这个人吧有点选择性的洁癖。也就是说叶韵可以和她认可的人分食同一块糕点,但是只要她讨厌的人,就算同食一盘菜她都嫌弃。所以每次张氏用手抓过的菜她想也不想就让张氏拿走。就算偶尔李氏让他和王三郎过去吃饭她也很少吃饭,每次都是对付一点糙米饭就不吃了,而王三郎心疼媳妇,每次能不过去就不让媳妇过来,再说每次过去都没好事,媳妇还要被自家老娘明里暗里的讽刺。

“还是娘聪明,豆豆最喜欢娘了。”豆豆才不管那么多,只要他的肉肉还在就好。大伯母最讨厌了,每次都抢豆豆的肉肉吃,害的豆豆每次都好伤心,还是娘好,每次都会给豆豆留。

“臭小子,昨天不是还最喜欢爹爹吗,怎么今天就最喜欢你娘了。”王三郎刚好打猎回来,走到门口的时候还被自家大嫂抢去了一只野兔,刚进家门就听见自己小马屁精又在拍自己媳妇马屁了。

“回来啦,这是怎么了,怎么一身的血,哪受伤了?”叶韵听见了王三郎的声音,一回头吓得她心脏差点罢工。只见王三郎一身血,衣服也扯开了两个大口子。叶韵赶忙放下手里的活计,拉过王三郎慌慌忙忙的检查起来。

“爹爹。”豆豆也被自家爹爹的造型吓坏了,瘪瘪小嘴就想哭。

“没事,不是我的血。今天猎到了一头野猪,这血是那只野猪的。不过野猪让我送到梁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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