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部分 (第2/4页)
脉涌动,牵动心中豪情诗意。软化百转愁肠。好酒好菜好饭,肚子又饿了,这岂不是让额极美享受了一番的是?酒足饭饱,我结了帐,打着饱隔往外走,却一头撞了上一位女人,差点把那女子给撞倒,叽。
我喝了一点酒,娘子腔就控制不住了。但却没有忘记礼节,我用我的娘子腔对那位被撞的女子说了声“对不住的是,我走路不长眼的是。”
那女子听了我的道谦后,惊讶地将她的一头乌发一甩。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闪现在我的面前,我一惊,她也一惊,我们几乎同时发出声音:
“咦?怎么是你?”
“你不就是那个给我写诗的那位诗人吗?后来你又变成了捉土匪的英雄。叫啥来?噢、、、、汪有志,可对?”那女子说。
“你是胡艳艳、、、、的是?那次我我、、、我、、、、有点误会的是。”叽,我既紧张。又显得语无伦次,叽。
她是小白鹅,我怎么会不认识她呢?倒是她还能认出我,让我吃惊。一时间,我好比赖蛤蟆喝稀饭—乌噜嘴了。
此时,我打量了一下这位胡艳艳,这位外有名的花旦小白鹅,好多年不见,只见她已由一位青春的女子变成了更为成熟的女子,她的身材依然是那样的修长,面庞依然是那样的水嫩,虽说她比我大三岁,但她却显得比我还要年轻得多。特别是她那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象会说话似的。还有她那纤细的小腰,象是静下来的细柳,若是稍有扭动,那就会出现迷人的风姿。她穿着一件列宁装,胸朝前鼓着,留着齐耳的剪发,疏理得整整齐齐,皮肤雪白雪白的,象刚剥开的水葱,她的声音根本没有带任何装饰,却如画眉唱歌一样好听,噫兮,电影明星也只能这样了。
看着漂亮的小白鹅,我忽然发现了我自己。我那时还没有战败枣针,还是枣针的俘虏,我除了自身长得不好看,母狗眼、糖锣脸、一笑仨酒窝,娘子腔秃舌头外,衣着也是枣针设计的。我上身穿的是枣针给我缝制的对襟粗布褂,下身穿的是没有裤腰的大统裤,脚上穿的是粗布鞋,又剪了个茶壶盖子头,从头土到脚,木有一根毛不带着蛤蟆湾的土气,简直是土得掉渣的是。叽!
与梦中的情人搭上了话,可我却恨不得马上就钻进地裂里去,怎么让小白鹅看到我这个寒酸样啊?怎么这样的不走运啊?我的脸一下子就红了。可既然搭了腔,总不能扭头就走人吧。我很不自在地问候了她,问她还好吧。她说谢谢,说我很好。于是我又没有话了。还是小白鹅打破了沉默,说:“那次我去看过你,你不在。”
我感到惊奇,又有点怀疑这是否是真的,说:“是么?”
小白鹅不知往下再说什么,就说进去坐一会吧。
我想这句话若是在三年前说多好,现在还说什么呢?我娶了个枣针,我这个落魄的样子,我与小白鹅还有什么好戏吗?于是我说:“对不起,下次吧,我还有事。”于是,我很情愿地扭了头就走了。唉。
走了很远,我又本能地回头看了看,却见小白鹅依然站在那儿没有动,远远地目送着我,我能够感觉到,小白鹅的目光是柔柔的,如温水抹了我的身子一般,这目光与那次看戏后送情诗时的目光完全两样的是。可是,这种柔柔的目光却让我非常心酸。于是,我便加快了步子,逃也似地回蛤蟆湾去了。叽。
在回家的路上,我依然在十分的懊丧中。别管怎么说,我也算是位有文化的人,有文化的人自尊心总是较强的。文明在这个年代里,不光是有文化知识,还有卫生习惯,追求时尚。而在普通的老百姓眼里,文明不文明,总是看外表,你一挎上钢笔,人们就认为你有文化,你一背上盒子枪,人们就认为你是当官的,你一带上手表穿上机器缝出来的时尚衣服,人们就说你洋气,是上流文明人了。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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