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 (第4/5页)

老妈点头,也是一脸痛苦的表情,“是的,王姐你是没瞧过,方之那孩子好着呢,一看就是孝顺样。我认他当干儿子,就是防着哪天铭心这丫头没人要啊。你能了解我的苦心吗?”

我张大嘴。老妈老爸,这是多大的一个故事伏笔啊,你们怎么能剧透呢?

宝哥丢下碗筷,笑得喷出了米饭。

我:“。。。。。。”

我一定表明态度,“你们太黑暗了,这都什么年代了啊,你们,你们还,还封建包办!我今天就挑明了,省得你们走错方向。方之,方之同意嫁给我,我都不同意。”

老妈用勺子舀了一碗骨头汤,递给萧然,很是淡然得接口道:“谁告诉你要你同意的,方之说不定还不喜欢你呢。来,萧然,尝尝这个骨头汤,阿姨早上接机那会就开始炖了。”

萧然谢了一声,看了一眼满脸阴郁的我,一句话也没帮我说,含笑从老妈手里接过汤碗。

我无助得咧咧嘴,这个世界真是太缺乏关爱了。

我跟着道:”妈,爸,你们可以玷污的我的清白。但拜托,人家方之是要嫁人的。你们忍心人家方之因为我嫁不出去吗?关键是说出去也没人信啊!”

我发现一桌子人都低了头,举筷子的手都在颤抖。

我:“你们不能保留封建思想和堕落之风。尤其是老妈和王阿姨,你们不要再迷恋苦情剧了,童养媳的年代早过去了。再说了,养一个童养媳的投入资本多贵啊!”

全桌人不再顾忌我的颜面,擦眼泪的擦眼泪,捶桌子的捶桌子。

我叹口气,算了吧,我长这么大就没成功撑过咱的颜面。

~~~

回来了几天,我裹带私人巨额财富,去了国际大都市上海一趟。

这时候的和谐号还没开通,淘宝商城连个影也没有。追求物质享受的姐姐我,只能坐了长途客车去了大上海采购。

各位读者估计有疑问了,好好的,干嘛非要去大上海啊?

恩,哼,这个,我就来前情提要一下:沈思琪要和我一个班,据说头脑聪明,圆滑世故。而那时候方之他爸爸已经富到中产阶级了,跟方之妈妈离了婚,砸钱肯定都砸在沈思琪身上。姐姐我要和沈思琪力拼到底,学习上不能输外,气质、发型、打扮、皮包,我一样不能输!

用一句经典的话来概括:竞争,不能输在起跑线上!

各位读者,请给予掌声上的支持!斗地主的时候到了!

哇唔!感谢大家,非常感谢大家的支持,虽然这个啥,没听到一点掌声。

我一人孤身上路这事,放其他人家肯定不允许。

我们家没有一人反对。这里的全部,包括二楼阳台上的那只鹦鹉。

老爸很淡然,吩咐了一个拿发票兑现金的命令后,就开着他的蓝鸟走了。

老妈更淡然,织着她的圆领小毛衣,嘱咐我多带一瓶老抽回来。

我在玄关换着拖鞋,十分得怀疑自己的出生。怀疑了半天,接着怀疑户口簿上有没有我的名字。

王阿姨倒是非常细心,知道我要出门了,拿了一张晚报过来,指着上面的广告跟我讲,“二姑娘,你看看,这家大超市的味精打折。你要是去上海瞧到,顺便买一袋回来吧。”

我翻过那张报纸的正面,瞥了眼上面大大的“重庆日报”四个字,答应道:“行,有的话我就买一袋。”

就这样,我小富婆唐铭心,去大上海shopping了。

什么上海大剧院,上海博物馆,上海音乐厅,上海美术管,福州路,我一个没去。

这个不是我文化涵养太低的原因,完全是因为我以前去过太多次。

站在外滩上,吹着徐徐的风,我有点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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