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8章 连钱都算不明白 (第2/2页)

要用“石”来计算,沿用了唐代两税法的皮毛,把全年税收分为两次,夏征和秋征。夏季收麦子,秋天收大米。

可是麦子和大米的真正价格却不一样,一石米的价格总是高于一石麦子。但老朱同志说了,我就认为它们是一样的,反正吃了都能饱人!

得,这玩意谁敢和他争论啊,搞不好脑袋就没了,一石就一石吧。于是在大明朝的财政数字里,一石麦子和一石米就被人为强行等价了。

除此之外,有的田亩不适合种大米也不适合种麦子,只能种点高粱小米或者豆子啥的,该咋办呢?老朱同志也有办法,他又弄出个“折收”。

就是把其它实物税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先规定了一旦米麦和一匹布的折算比率,再把其它实物折算成布的价值,然后就能和米麦进行换算了。

可一个国家的财政收入不仅有粮食和布匹,比如今年洪涛要修三大殿,需要从贵州运送好木料。那贵州就可以用砍伐了多少木料折算成价值多少布匹,再换算成多少石米麦,用来折抵该上缴朝廷的税款,叫做代纳。

这么一来朝廷的税收和支出,就要把用得上的物品全都进行折算和换算,才能得到基本统一的价值。直到一百多年以后,随着海外白银大量涌入,才逐渐规定一石米等于3钱银子,算是有了个相对标准的中介货币。

其实用实物财政也不算太坏,只要把配套体系建立完备,无非就是运输稍微麻烦点。可是朱同志不知道是咋想的,或者根本不知道国家需要一个部门来管理财政,居然就没设立。

户部只是个执行部门,既不负责出台政策也没有预算,更像个调度。今年该征多少税,上报皇帝批准了户部去执行。什么地方需要粮食布匹了,上报皇帝获得批准户部负责调拨。

除了户部之外,工部和光禄寺有自己的仓库、各地州府也有仓库,全不归户部直接管理。而兵部更干脆,人家的部分经费直接和地方州府摊派,同样不用通过户部批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