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部分 (第2/5页)

卒立守,终日不离,仅能禁止。何则?欲在于观,不为壹驱还也。使鬼神与生人同,有欲于宅中,犹万民有欲于观也,士卒驱逐,不久立守,则观者不却也。然则驱逐鬼者,不极一岁,鬼神不去。今驱逐之,终食之间,则舍之矣。舍之,鬼复还来,何以禁之?暴谷于庭,鸡雀啄之,主人驱弹则走,纵之则来,不终日立守,鸡雀不禁。使鬼神乎,不为驱逐去止。使鬼不神乎,与鸡雀等,不常驱逐,不能禁也。

【注释】

还:寻上下文义当作“退”为妥。

暴(pù铺):晒。

弹:用弹弓弹射。

【译文】

贵人出来,老百姓都来围观,挤满了大街小巷,都争着挤到前面去。士卒驱赶围观的人,他们就跑开退避;土卒一离开,他们立马又回到原处;士卒站立守卫,整天不离开,才能制止他们。为什么呢?老百姓的目的只是在于观看贵人,不会因为一驱赶就退去了。假如鬼神同活人一样,对人的住宅有什么目的的话,就如同老百姓目的在于观看贵人一样,士卒驱逐,如果不是长久地站在那里看守,那么围观者是不会退走的。这样看来,那么驱逐鬼神的人,如果不是一年到头地赶鬼神,鬼神是不离开的。现在驱逐鬼神,仅仅在吃完一顿饭的时间,就抛开鬼神不过问了。不过问鬼神,鬼神又会回来,怎么能禁止它们呢?在庭院中晒谷子,鸡雀来啄食,主人用弹弓射击驱赶,鸡雀就跑开,一放松鸡雀就回来,不整天站着防守,就不能禁止鸡雀啄食谷子。要说鬼很神灵,那么它就不会因为人的驱赶而去留。要说鬼并不神灵,那就同鸡雀一样,不经常驱逐,就不能禁止他们。

【原文】

75·3虎狼入都,弓弩巡之,虽杀虎狼,不能除虎狼所为来之患。盗贼攻城,官军击之,虽却盗贼,不能灭盗贼所为至之祸。虎狼之来,应政失也;盗贼之至,起世乱也。然则鬼神之集,为命绝也。杀虎狼,却盗贼,不能使政得世治。然则盛解除,驱鬼神,不能使凶去而命延。

【注释】

弩(nǔ努):利用板机射箭的弓。弓弩:指弓弩手。巡:往来察看。

虎狼之来,应政失也:王充认为,虎狼本应在山野里活动,如果跑到城里来,就是一种怪现象,它预示当地政治不好,官吏将被撤职或判刑。参见本书《遭虎篇》。盗贼之至,起世乱也:王充认为,盗贼的产生是由于“饥寒并至”,而饥寒是由自然条件决定的,自然条件的好坏有自己的周期,它决定社会的治或乱,与统治者的德行和政治的好坏无关。参见本书《治期篇》。

命:天命。参见本书《命义篇》。鬼神之集,为命绝也:王充认为,鬼神是一种气构成的妖象,人将死亡,鬼神就会作为一种凶兆出现。参见本书《订鬼篇》。

【译文】

虎狼进入城里,弓弩手往来察看它,即使杀了虎狼,并不能铲除引起虎狼到来的祸根。盗贼攻打城,官军反击他们,即使打退了盗贼,并不能消除引起盗贼到来的祸根。虎狼的到来,是应和政治上的过失;盗贼的到来,预示要引起社会的动乱。这样说来,那么鬼神的停留,是人的寿命当终绝了。杀掉虎狼,击退盗贼,并不能使国家政治清明社会安定。这样说来,那么盛行解除活动,驱逐鬼神,并不能使凶祸离去而寿命延长。

【原文】

75。4病人困笃,见鬼之至,性猛刚者,挺剑操杖,与鬼战斗,战斗壹再,错指受服,知不服必不终也。夫解除所驱逐鬼,与病人所见鬼无以殊也。其驱逐之,与战斗无以异也。病人战斗,鬼犹不去,宅主解除,鬼神必不离。由此言之,解除宅者,何益于事?信其凶去,不可用也。

【注释】

困笃(dǔ堵):指病势沉重。

错:停止。错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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