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部分 (第2/5页)

应聘周游这件事来说,圣人不能先知,这是第十一条证据。

【原文】

79·13孔子曰:“游者可为纶,走者可为矰。至于龙,吾不知,其乘云风上升。今日见老子,其犹龙邪!”圣人知物知事,老子与龙,人、物也;所从上下,事也,何故不知?如老子神,龙亦神,圣人亦神,神者同道,精气交连,何故不知?以孔子不知龙与老子言之,圣人不能先知,十二也。

【注释】

游者:指鱼类。纶:指鱼线,这里是钓的意思。

走者:指兽类。矰(ēng增):一种用丝绳系住的短箭,这里是射的意思。走:《史记》作“飞”,《龙虚篇》22·12亦作“飞”。

其犹龙邪:相传孔子曾向老子问礼,老子作了解答,而孔子认为老子的解答很玄妙,所以把老子比做龙。引文参见《史记·老庄申韩列传》,文字稍有不同。

所从上下:指龙的活动。《龙虚篇》22·12说:“龙乘云而上,云消而下。”这里也兼指老子对孔子所作的玄妙的解释,像龙那样,忽上忽下,不可捉摸。

精气交连:王充认为万物都是“气”构成的。同一类物是同一种“气”所构成的,可以互相沟通。

【译文】

孔子说:“鱼类可以钓到,兽类可以射获。至于龙,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它能乘着云风上天。今天见到老子,他大概就像龙一样吧!”圣人知道物也知道事,老子和龙,一个是人,一个是物,龙的活动从上到下,从下到上,都是事,孔子为什么不能知道呢?如果老子是神,龙也是神,圣人也是神,那么神的活动应该有共同的规律,他们的精气可以互相沟通,为什么会不知道呢?以孔子不知道龙和老子这件事来说,圣人不能先知,这是第十二条证据。

【原文】

79·14孔子曰:“孝哉,闵子骞!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虞舜大圣,隐藏骨肉之过,宜愈子骞。瞽叟与象使舜治廪浚井,意欲杀舜。当见杀己之情,早谏豫止,既无如何,宜避不行,若病不为。何故使父与弟得成杀己之恶,使人闻非父弟,万世不灭?以虞舜不豫见,圣人不能先知,十三也。

【注释】

闵子骞:参见28·2注。

间:离间,非议。昆弟:兄弟。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意思是,由于闵子骞能掩盖父母兄弟的过失,因而人们对他的父母兄弟没有可非议的话。引文参见《论语·先进》。瞽叟:参见9·4注。象:参见5·6注。治廪(lǐn凛):修理谷仓。浚(jùn俊)井:淘井。

豫:通“预”。预先。

据上文例,“见”字后当有“言之”二字。

【译文】

孔子说:“闵子骞真是孝顺啊!别人在他和他父母兄弟之间说不了挑拨离间的话。”虞舜是个大圣人,他在掩盖亲属的错误方面,应该超过闵子骞。舜的父亲瞽叟和异母弟象让他修理谷仓和淘井,打算借机杀害他。舜应当看出他们有要杀害自己的意思,应该早早地规劝他们预先防止事情的发生,既然无可奈何了,也应该躲开或装病不干。为什么要使他父亲和弟弟构成谋杀自己的罪名,使人们知道这件事而指责他的父亲和弟弟,以至万世之后还有人在谈论呢?以虞舜不能预见这件事来说,圣人不能先知,这是第十三条证据。

【原文】

79·15武王不豫,周公请命。坛。。既设,。。祝已毕,不知天之许己与不,乃卜三龟。三龟皆吉。如圣人先知,周公当知天已许之,无为顿复卜三龟。知圣人不以独见立法,则更请命,秘藏不见。天意难知,故卜而合兆,兆决心定,乃以从事。圣人不能先知,十四也。

【注释】

事见《尚书·金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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