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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儿子叫做刘居士,在京城恶名昭著,欺男霸女不用说,他最喜欢做的一件事,便是在大街上将那些高大健壮的官宦子弟猎到自己家中,用车轮套在对方脖子上,然后一顿棍棒乱打,快被打死仍不屈服求饶者,他便称之为壮士,与他交友,成为他的党羽。
他现在的党羽已经有近三百人,几乎都是公卿大臣子弟。
今天是正月初四,有不少年轻男女会结伴在新年期间前来曲江池畔感受冬天的湖景。
刘居士和他的三十几名兄弟当然不是来赏景,他们是来猎人,这个时候曲江池畔的游人不会多,一些热恋中的年轻男女喜欢躲在人烟稀少处卿卿我我。
刘居士最喜欢做这种事情,把这些恋人抓住,美其名曰:捉奸,把他们衣服剥光,捆绑起来凌辱亵玩。
他刚才从元庆练功的僻静处经过,就是来找热恋中的男女,没找到猎物,他的一名手下却发现了树洞中的衣物。
他们元庆的衣服当旗帜,挑在竹竿上哈哈大笑。
“大哥,这把黄罗伞盖感觉如何?”
刘居士身材魁梧强壮,约二十五六岁,长得一脸横肉,相貌凶狠,他回头瞥了一眼元庆的衣服,嘿嘿一笑,“我说小六子,你有本事给我弄顶真的黄罗伞盖来,别他娘的拿着叫花子衣服来损我,”
“大哥,太子上次不是说赏你一顶黄罗伞盖吗?就怕你不敢打。”
“我怕个屁,难道老子就不能当皇帝吗?”
刘居士仰头大笑起来,忽然,他笑声嘎然停止,惊讶地望着前方,只见前方十步外站着一个半大小子,光着身子,手中拎一把刀,凶悍地盯着自己。
他对这野小子倒有点兴趣,在马上笑问:“小子,你是想拜爷爷我为师吗?”
他回头和众人对望一眼,一起大笑。
“把衣服还给我!”元庆一指竹竿上的衣服,冷冷道。
“哦!原来这身猴儿衣是你的,我真不知道,我还以为是从哪只野猴子身上扒下,塞进树洞里。”
刘居士忽然做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他指着元庆大喊,“我明白了,原来你就是只野猴精!”
众人再次轰然大笑。
“把衣服还我!”元庆依然冷冷道。
刘居士心中惊异,这少年竟然不受他的一点影响,要是别的孩子早跳起来大喊,‘我不是野猴子’,这少年对他的讥辱置若罔闻,倒是有点名堂,他眼睛眯了起来,回头问:“你们谁想去耍猴?”
“我去!我去!”
所有人争先恐后举手,刘居士一指挑竹竿的男子,“小六子,野猴衣是你发现的,就由你去吧!給爷爷耍得好看点,有赏。”
叫小六子的男子翻身下马,从马上抽出剑,晃动晃动肩胛骨,他年约二十岁出头,身材又瘦又高,像根竹竿,走上前上下打量一眼元庆,回头笑问:“大哥,你想看猴子倒立,还是看猴子学狗爬?”
刘居士摸着鼻子盯住了元庆的自制内裤,他还没有见过这种短裤子,便嘿嘿一笑,“我想把他变成一只母猴子。”
“这容易,大哥看我的!”
瘦高男子舞出一个剑花,剑势凌厉,向元庆的下身要害削去,目标非常明确,但元庆并没有还手,而且有点笨拙又慌张地向后连退几步,就像运气很好一样,正巧躲过一剑。
他已经看出来,这个小六子下马时步伐虚浮,出剑虽快,但上下左右全是破绽,而那个领头之人虽然刻毒,但他骑马的气势和其他人明显不同,是一个武艺不错之人。
这个人之所以让手下出手,其实也是想看看自己的底细,元庆离他略近,所以要退几步,就是要让这个小六子挡住此人的视线。
果然,众人见元庆动作笨拙,都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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