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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衣”即“同意”——下面是一个反证:据李宗仁之子李幼邻说,1949年1月,李宗仁在南京出席总统就职典礼前夜,专门向即将宣告“下野”的蒋介石询问明天的典礼上大家穿什幺服装为宜,老蒋说:“你我都是军人出身,又是非常时期,随便些,当然穿军装。”老李放下电话还有点不放心,又着自己的侍从室去问了老蒋的侍从室,得到答复如前。次晨,李宗仁侍从室再次致电话请示,答复依旧,廿四小时之内三问三答,完全一致。当典礼开始,衮衮诸公们粉墨登场之际,只见蒋介石一身长袍马褂,此时,一身戎装的一号男主角“李代”已任何丝毫回旋余地,跟老蒋站在一起,“看上去”活脱脱就是他的马弁。当然,老蒋后来还是履行了这个约定,一身戎装地出席了一场总统就职典礼,不过是在14个月后,而且主角是他本人。

按李幼邻先生的说法,老蒋之险恶用心是对李宗仁进行“有意丑化”——不过,我们却不能据此而认为像情侣装这样的“同装”就表示双方正在“有意美化”。除“做了一处”的宣示之外,情侣装的能指其实颇为暧昧复杂。例如,情侣装既能“告诉别人我们是情侣”,而在某种情况下,它又兼具“告诉自己我们真的是情侣”的自我暗示功能,尤其在彼此(或其中一方)对这种“情侣身份”不甚确定的情况下,就像结婚证书一样,情侣装适时地起到了一种由外向内的证明作用。当然,情侣装的“宣示”功能还体现为一方对于另一方或者相互的“占领”,象征意义接近于“易帜”,即在拔掉对手的“白旗”之后胜利插上代表我方色系的旗号。“阴谋论”一点的说,亦不妨视之为一方换上了“敌方”的制服,取得“敌方”的信任,以改变自身“外部”的方式成功打入了“敌人”内部。有的时候,“拉大旗做虎皮”也不纯粹是用来吓唬别人的。

其次,先不说情侣装有没有品味问题,至少在其本系统内部,还是存在着品味差异的。一般相信,比较有品味的情侣装,不会一味为了求同而罔顾自己的身材和气质,而是以相同或类似色系或者款同式异的方式对“情侣关系”做出一种鬼鬼祟祟的暗示,英雄所见“略同”。和品味一道提升的包括副作用:理论上,凡同色系或款同式异的服装都有指向“情侣关系” 的可能。除了误导,更有性骚扰之嫌——以“装情侣”来“装情侣”。曾在Ebay上见一男兜售他收藏的两件“中古”曼联客场球衣(Away1995…1996),一件印着Keane,另一件是我偶像Cantona的名字,有点收藏价值。可这人还留言说,他和老婆经常穿著这两件球衣上街,并且当成“另类情侣装”。真是大煞风景,直让我感觉Keane和Cantona这俩老男人之间是不是发生过某种超友谊关系。

毕竟是几片布。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thou mine, I thine。比之于伟大的情,问“情侣装为何物”几乎没有任何意义。鉴于“有情人的智商通常降到最低”这一共识,我们可以认为“情侣装情侣”的IQ和“衣Q”也同时降至同一水平,我们也可以相信穿情侣装在代表两个人很恩爱的同时也代表两人的智商很接近,但是,如果你同意一头非洲象的皮肤勉强可以算是它的“行头”,那幺当两头此一品种的大象之皮肤因进入发情期而同时呈现出咖啡色时,我们便不能据此而草率地做出任何与“品味”有关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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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歪了

老子曰:“长短相形”。这是他老人家在《道德经》里说的。不过,在“可道”的语言文字领域,以一种不甚道德的观点来看,老子以来,情况却总是“长”占据着压倒性优势,即不仅是“长衰短盛”,而且一直是“短的驱逐长的”。例如,我们过去常用的“高兴”、“愉快”以及“舒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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