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3/5页)

用去操心,活人还得想法子活久一点,活好一点,说点别的吧!”

“对!”高仕明附和,“生亦何欢,死亦何苦?去我家喝几杯。老文,我也要跟你商量我们那件事。”

“是不是打官司的事?”艳艳刚才忙着查看她哭肿的眼睛,对这个话题来了精神,跟高仕明聊到省大已是兴高采烈。我心里很不是滋味,给女人管是件爱恨交加的事,尤其掌握我所有的经济命脉,那等于失去一切自由了。

“往这边走,”高仕明说,“搬家了,早想叫你们来认个门。”他引路来到一幢新楼,我说:“这回你的洋人朋友,找不到攻击我们的素材了。”

房子没有经过装修包装,三个房间到处是书,墙上挂满烂画家的国画、油画。倒也朴素典雅,有点书香门第的味道。高仕明搬来他的功夫茶具:“先提神,我弄些香肠火腿,一会儿就好。”

罗征从殡仪馆出来没开口说过话,若有所思呆坐客厅沙发上,我给他递茶他也没看见。我推他一把说:“你不至于想不开,舍身陪向东而去吧?”

罗征好像没听见我说什么,接过茶抿了一口问:“你去找过那人啦?”我明白他话中所指,沮丧说:“找过了,人家赏我一屁股。在人家眼中,我不过一跳梁小丑。”

“不会吧?”罗征说,“他们局里,好多人知道你们是好朋友。”我苦笑不说话,曾经我也有过这种想法,甚至拿盘新华和向东相提并论,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又说:“你相信向东是给人劫杀的吗?”

这个问题出自罗征之口,令我恐慌。我望他严肃的脸说:“这就怪啦!你是检察官,我还想问你呢!”他又沉默,拿起紫砂茶壶耐心地把所有的杯斟满。

昨天,报纸登出向东被杀案告破的消息。凶手是几个常在高档酒店抢劫的吸毒小青年,警察第二天就抓住,证据确凿,凶手供认不讳。我也觉得错怪了盘新华,罗征这个问题,自然让我不寒而栗。

“哪有钱呀!”艳艳在一旁和周玉说话,“他那里,每月交物业公司得三百多,还有什么电话、手机、上网要过千,没算伙食呢!这部车哪养得起,他是见便宜买来倒卖的。这家伙也不知道怎么想,整天只出不进,他一点不着急,又不愿意找事做,以后不知道该怎么办?”艳艳成管家婆了,我听得更心烦意乱。

晚上睡时,艳艳说:“我们去登记吧!”我想不到她会在这时候提这事,故意说:“你不嫌我又穷又没工作?”她今天的唠叨,我仍耿耿于怀。她认真道:“有什么办法?最多我养你。只要你乖乖听话。”看样子,她真是个不重钱财的女人,盘新华的话没错。我兴奋地跨到她身上说:“好极啦!我会像李莲英侍候老佛爷一样侍候你。”她骂道:“去!死太监我才不要呢,我要……”她揪住了我的命根子。

“汉奸”朋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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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头的“早一轩”米粉店门上,贴有一张红纸,歪歪斜斜写着“旺铺转让”,这家伙看来真的要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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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店的生意依旧不错,档口实在太小,等买粉牌的人拥满小巷。五头满头大汗忙于收钱给牌,连阿曼也帮着打下手。我是来吃早餐的,不想凑热闹,跑到公园和徐老头下了两盘棋,饿得顶不住才转回,谁知“早一轩”门外的人比先前更多。不过,不是来吃早餐的了,是来看热闹的。

一个男顾客和阿曼吵架,有趣的是,五头居然袖手旁观。

“老子盯你两天了。你他妈以为穿上衣服认不出你呀?你叫阿曼,以前在KK坐台。有次说好包夜的,收了老子一千,半晚偷跑了,臭表子,你敢不认账?快还钱!”

原来如此,找从良“小姐”做老婆,确实害怕见到以前的“客人”。阿曼哭了,想躲进里屋去,被男顾客抓住不放:“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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