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部分 (第3/4页)

,当然,也会想到一条舒适的未来的路。作为一个风流人生活。退出伤筋动骨的创作,从事一些轻松的工作,把智慧和教养全部用于鉴赏和享受(他的父亲相当富有)。那将是多么美妙愉快的生活!事实上,他相信自己作为鉴赏家也决不会堕入二流。

但是,最终,有一种注定无法逃脱的东西将他从快乐的路上攫走了。没错,自己之外的某种东西。当这东西栖息在他体内的时候,他就象在秋千架上高高飞起的孩子一样,只能心醉神迷地委身给那个势头。他进入一种全身如同蕴含着电光的状态,不停地写了又写。生命会遭磨损的担心,早就不知被忘到哪里去了。即使养生,又能活多久?即使长寿,不在这条路上又有什么幸福!

就这样,他活了二十年。比起医生说他也许活不到的四十岁已经多活了三年。

史蒂文森总是想起自己的表兄珀卜。年长三岁的这位表兄,曾经是二十岁前后的史蒂文森在思想和品味上最直接的老师。才气焕发、品位高雅、知识渊博、令人刮目相看的才子。但是他做了些什么吗?什么也没有。如今他住在巴黎,和二十年前一样对所有事情无所不知,但是一事不做,一介风流人而已。问题不在于他没有成名。问题在于,他的精神从那时起再没有成长。

二十年前,把史蒂文森从肤浅的趣味主义中抢救出来的精灵是值得嘉奖的。

也许是小时候最喜爱的玩具、“一张无颜色、两张变彩色”的纸剧场(把它从玩具店买回家,组装出《阿拉丁》啦、《罗宾汉》啦,或者《三根指头的杰克》啦,一个人演出玩耍)的影响,史蒂文森的创作总是先从一个个情景开始。最初,有一个情景浮现了出来。接着,与那个情景氛围协调的事件和人物也出现了。数十个纸话剧的舞台场景伴随着联接它们的情节一个接一个栩栩如生地浮现在眼前,只要把它们按照顺序描写出来,他的小说——那些被批评家指责为肤浅、缺乏个性的R.L.S.的通俗小说——就大功告成了。其他创作方法——比如说,为了阐述某个哲学观念而搭建整体框架,或者为说明某种性格而构造情节——在他压根无法考虑。

对史蒂文森来说,路旁偶然见到的一个情景,似乎在对他讲述一个从没有被人记录过的故事。一张脸,一个神情,在他眼里都是某个未知故事的开始。如果说,(借《仲夏夜之梦》的台词)赋予没有名字和场所的事物以鲜明表现的就是诗人、作家的话,史蒂文森的确是与生俱来的故事作家。

看到一个风景,就在脑子里组装与之相符的事件,这对于他,从孩提时代起就是几乎和食欲同等强烈的本能。在去科林顿的外祖父家的时候,他总是把那里的森林、河流和水车编成故事,让威弗利小说里的各种人物在里面纵横穿梭——盖·玛纳林啦,罗布·罗伊啦,或者安德鲁·费尔萨维斯等等。那个苍白瘦弱的少年的癖好似乎直到如今也没有摆脱。

或者不如说,可怜的大作家R.L.S.氏除了这种幼稚的空想之外,根本不知道还有其他的创作冲动。风起云涌般的幻想的场景。如同万花筒似的影像的狂舞。把它们按照看到的样子写出来(所以接下来只是技巧的问题,而对于技巧他有足够的自信)。这就是他独一无二的快乐的创作法则。

对此没有好与不好。因为除了这个,他并不知道其他方法。“不管别人怎么说,我只管按我的方法写我的故事。人生短暂。所谓如露亦如电。我干嘛要委屈自己,只为了能让牡蛎和蝙蝠们中意,就去写些枯燥的假装深刻的东西呢?我为自己而写。哪怕没有一个读者,只要我这个最忠实读者还在。看看可爱的R.L.S.氏的独断吧!”

事实上,每当作品一写完,他马上就不再是作者,而成了作品的爱读者。比谁都更热心的爱读者。就好像那是别人(某位最心爱的作家)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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