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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送信任务。但因为雷蒙有自行车代步,所以他的送信速度,甚至比骑马的帝国信差,还要快上几分。所以在几次任务过后,有一些任务委托者,甚至点名道姓要雷蒙为他们送信。
这么一来,佣兵工会也开始允许,雷蒙同时接受两个、甚至三个送信的任务。于是在白月城的街道上,市民们经常可以见到,一个身材魁梧的大个子骑着自制的自行车。一边大声嚷嚷要路人小心,一边在街道上疾驰而过的景象。
过了几天后,雷蒙和他的自行车竟然成为了年轻人眼中的时尚。只要雷蒙骑着自行车在街上经过,就会吸引不少年轻人羡慕的目光。几乎所有的年轻人都认为,象雷蒙这样骑车在大街上飞驶,要比坐那缓慢笨重的马车帅得多了。特别是那些怀春的少女们,更是觉得这个骑车的大个子有种特别的吸引力。有几个胆子特别大的少女,甚至会在雷蒙经过身边时,向他献上热辣的飞吻。
本来雷蒙就是个热血青年,虽然那些少女的姿色平庸,但那充满活力的年轻身体,对雷蒙还是有一定吸引力的。可惜的是雷蒙似乎天生就是个飞车党,骑车的速度快得惊人。虽然那些少女一见到雷蒙,就会向他使眼色、抛飞吻。
但这些少女都只是普通人而已,反应速度可没有那么快。以至于在飞吻抛出时,骑着车的雷蒙早就从她们身边掠过,远远地骑到前面去了。也正是因为如此,雷蒙并不知道自己在白月城有多受欢迎。
因为接受的任务都是些报酬经验很高的送信任务。而且雷蒙完成任务的效率又特别高,所以在短短的一个月后,他不但攒了一百多个金币的报酬。甚至连佣兵经验,都累积到足够他升级成为二级佣兵的程度了。
要知道佣兵等级升级,可要比职业等级升级难得多了。虽然只是从最低的一级升到二级,雷蒙的速度也已经是十分惊人了。以至于在发现他有资格成为二级佣兵后,佣兵工会的工作人员,还特意请示了工会的会长,这才把二级佣兵的徽章发给了雷蒙。
然而作为有史以来,从一级佣兵升到二级速度最快的人,雷蒙本人对此并不十分在意。升级对他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总算可以接受二级的佣兵任务。不用再去做那些既无聊,报酬又少得可怜的一级任务了。
在获得二级佣兵资格后,雷蒙找了一个消灭白月城西草原上狼群的任务。这个任务是报酬最高,自然也是最危险的二级任务。那佣兵工会的工作人员,见刚刚升到二级的雷蒙就敢接受这个任务,不禁有些担心地对他说道:“这任务可不简单,你要考虑清楚再决定啊。”
“我已经决定了。”虽然雷蒙知道对方是为自己好,但还是坚持对那工作人员说道:“这个任务报酬和经验都高,最适合我了。”
“唉,现在的年轻人,都是要钱不要命呐。”听了雷蒙斩钉截铁的回答,那工作人员一面喃喃自语,一面在记载任务的羊皮纸上添加了雷蒙的姓名和编号。只是大大咧咧的雷蒙没有注意到,在他名字的前面,已经有另外四、五个名字,已经被红色墨水划掉了。在佣兵工会中,这表示在雷蒙前面接受这个任务的佣兵,都已经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死亡了。
办妥了接受任务的手续后,雷蒙决定今天提早一点回旅馆。虽然只和苏菲和莉莉丝两位美女,相处了一个来月的时间。但雷蒙对她们悉心的照顾,还是觉得十分感动的。对憨厚直爽的雷蒙来说,他早就在心里把两人当成了自己的好朋友。所以雷蒙才准备早点回旅馆,也好和她们一起分享,他升级为二级佣兵的喜悦。
正文 第三十四章 新奇发明(三)
不过当雷蒙回到旅馆时,却发现今天的气氛有些不大对头。虽然此时还没到晚饭时间,但平时总会有几个老顾客,在底楼的大厅里喝酒。而此时雷蒙却发现,在空荡荡的大厅里除了两个陌生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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