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部分 (第2/5页)
之后的形象。
要知道北大西洋隔着索马里海域所在的印度洋还有好长一段距离呢,他怕这艘船开不到那里半途就沉没……
比利尴尬的说道:“我这艘船出港的时候就雇不到人,没人敢乘坐这样的船出海,没办法,我只能雇了一艘小船做陪行,这样那些水手才愿意上船。”
秦时鸥道:“换做是我,我也不敢乘坐那样的船出远海,碰到风浪肯定是回不来的,真不知道当初你怎么能买这样一艘船。”
比利委屈的说道:“我还不是为了咱们省钱?再说,演戏演全套,这样的船半途沉没才说的过去,如果是你的甜瓜公主号开出去莫名其妙沉船,你能解释的通吗?”
秦时鸥想想也是,便拍拍他的肩膀道:“辛苦你了,兄弟,你很不容易。”
听到这话,比利差点流下眼泪:“何止是不容易,秦,你都不知道我有多难啊。招募船员够难的了,该死的,更难的是获得运输证!”
“该死的海关无论如何不允许我们的船出海,说再过几天让它报废算了,我报废他一脸!你不知道我费了多少力气。才把这艘船搞出去。”
秦时鸥回忆一下那艘破船的样子,觉得美国海关还是挺负责任的,放那种船出远海。就是谋财害命。
随后,比利又给他介绍了一下,这艘破船如今刚刚进入印度洋,没办法,破船开的慢,开快了船员们害怕不肯干,估计要到达索马里海域。得再过半个月才行。
那时候正好是秦时鸥和薇妮的订婚仪式结束,他可以闲出手来主持黄金矿的打捞工作。
两人经常来告别岛,住的地方简单。一个住渔场一个去镇上旅馆居住即可。
晚上给两人接风,秦时鸥特意做了好几道毛鳞鱼菜,毛伟龙咧着嘴道:“还是算了,最近汉密尔顿的海鲜市场也出现了很多这种鱼。我有点吃吐了。”
秦时鸥笑道:“这能跟我渔场的比吗?毛鳞鱼只能吃新鲜的。你尝尝我炸的鱼,味道绝对不一样。”
毛伟龙将信将疑的夹了一条炸成金黄色的毛鳞鱼,然后蘸了点调味料,在嘴里一咀嚼,忍不住点头道:“嗯,你说的对,这鱼新鲜的就是不一样!”
毛鳞鱼如果不新鲜,那会比较腥。炸着吃的时候这股腥味尤其明显。
秦时鸥做毛鳞鱼次数多了有经验了,处理小鱼的时候先用白酒和醋坚定处理了一下。这样鲜鱼本来腥味就淡,用白酒佐料一处理,味道便更好了。
毛鳞鱼肉是很嫩的,手指长短的小鱼,鱼肉怎么会粗糙?炸着吃的话,更好吃的是鱼籽,油炸很香,而且别看这种鱼的个头小,鱼籽个头却够大,那种咀嚼鱼籽的感觉很爽。
吃着晚餐、喝着啤酒,秦时鸥脸上却带着一丝愁绪,比利和毛伟龙看出来,便问他怎么了。
秦时鸥叹了口气道:“戒指的事,我现在也没有想清楚该用什么质地的订婚戒指。”
毛伟龙随意的说道:“大钻戒呗,你送薇妮一个50克拉的,绝对够给力。”
秦时鸥冷笑道:“我要送我妻子,不是送小三,我要的是有意义,不落俗套,钻戒太普通了。当然,如果只是要值钱,那就简单了,我还为难干嘛?”
毛伟龙被他说的直眨眼,道:“我也没说你送小三,送妻子送钻戒不行啦?”
当然行,如果没有更好选择,秦时鸥就要送钻戒了。其实他心里有个想法的,可是时间太赶来不及,而且如果订婚戒指送出了这个,那结婚戒指就没得送了。
比利考虑了一会,叹了口气道:“只有那么几种可以送的,钻戒目前来看是最好选择,如果当初你的红珊瑚朝珠没有拍卖,其实那个也可以。”
秦时鸥疑问道:“这跟红珊瑚朝珠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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