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8部分 (第2/5页)
安理得的在东三省办事处里就着酱牛肉喝着烧刀子。
这些酱牛肉,是上好的牦牛肉干!让办事处里的厨子过了一下油,香脆可口很是有嚼头。三炮眯着眼睛一口牛肉干一口酒自斟自饮。
东三省驻南京办事处主任任新霁倒是被炮爷叫着陪自己一起喝上两杯,可无奈的是现在这情形除去炮爷谁有心思喝酒啊?!
要是炮爷在这南京少了根头发,东三省的高层们内能活吞了自己!任新霁不敢怠慢,带着办事处里的武官们四处巡查。
而在外面,则是有着内务部四处的人在暗中游戈监控。不敢说现在的办事处固若金汤,但南京国府有任何的风吹草动,办事处绝对第一个反应过来!
看着炮爷不为所动,依然沉稳如山般的吃酒任新霁不由得感叹!果然是总司令他家老子,这份镇定就难得!这南京可是龙潭虎穴啊,那位委员长想着对付东三省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
只不过收买无力、武力不行,这才作罢。
屠三炮倒是舒服了,可某位从蒋中证公馆里出来的人便头疼了。他便是此次的审判长——李烈钧!而和他一起头疼的,还有审判官鹿钟麟、朱培德。
作为早期的元老,李烈钧是有着自己的消息渠道的。陕西的变故他不是不知道,这种事情一旦爆发造成不可挽回的事情毫无疑问他李烈钧将是首当其冲的黑锅对象!
但若是不审判,那也不成!推辞不掉了,现在若是退缩了也不符合他的行事风格。一咬牙,李烈钧还是决定明天就开庭!早了早好!
1936年12月31日,南京国府开庭审判西安事变之主要人物——张学良!已经宣布“休息”和“回避”的蒋中证自然没有到场。
甚至连心腹也没有派来,这让李烈钧有些疑惑。
开庭后,李烈钧提出因张学良乃陆军上将,所犯又系未遂罪且有悔过之意,乃破例让他坐下。但张学良却仅仅是点了点头并无笑容亦无愤怒。
事先审判官鹿钟麟为避免张学良在受审时难堪,提出将例行要问的姓名、年龄、职业、籍贯等项知事省去,由会审书记官代填了事。李烈钧认为言之有理。于是审判直接进入了举证、问答的过程。
这个过程,据《李烈钧自传》记:“学良颜色扬扬如平常,答词直率无忌。”
干巴巴的庭审进行了一会儿,李烈钧宣布休庭。复审后,整个审判结束。过程不过是一个多小时。李烈钧随后将整个审判过程通报南京国府。
最后经过审判长李烈钧和审判官鹿钟麟、朱培德的一番讨论,李烈钧将审判经过分别呈报国府中央和国民政府。宣布判处张学良有期徒刑10年,褫夺公民权利5年。
呈报了之后,李烈钧深深的松了口气。事以至此,自己能做的都做了。剩下的该怎么进行自己是管不了了。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当天下午蒋中证便向南京国府呈请对张学良的特赦,要求“对张免于处罚”。当然,这是要经过“讨论”的。
审判结束的下午,王侃等人早早来到李烈钧住地等候消息。李烈钧的汽车刚到,大家就围了上去。李烈钧下车的第一句话就是:“张学良。好角色!”
王侃急问蒋中证是否会杀掉张学良,李烈钧没有作答,只是一面摇头。一面叹息。
呈报上去后,李烈钧的秘书雷啸吟问起有无不便宣布的内容,李烈钧戏谑地自我解嘲:“没有什么别情,只是我因此升了一次官而已!”
鹿钟麟更是气恼地口不择言:“立法毁法,在其一人!!”
鹿钟麟骂的确是心有所感,你蒋中证本来就是夹私报复!我们给审了,你转过头便假惺惺的申请“特赦”!推动审判的是你,转头要“特赦”的还是你!你这是把法律当成自家小狗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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