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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纪检组接到举报后,经研究决定对这一情况进行调查。3月10日,纪检组向丁力宣布立案调查的当天下午,丁力连忙将自己个人存款中的105万元转到了他的一位中学同学名下,另外的37万元转到了他原来的一位同事名下。

迅速转移有“做贼心虚”的嫌疑,他的举动更引起了纪检组的关注。3月24日,纪检组对丁力进行了双规。在双规期间,丁力不但详细说明了出国期间违规超时旅游的过程,更向纪检组交代了他先后收受企业、同学、朋友钱物的情况,甚至连中学同学为了帮助他出书送给他钱的事情也全部交代了出来。这些钱累计起来,差不多75万元。

按照现行的刑法386条的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这就意味着按照丁力自己的交代,起码要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当然,这时候丁力并不了解刑法的具体规定,他甚至只承认拿了企业和个人的钱,却根本不承认自己是受贿。

丁力不肯认罪的最初原因,是他认为相信组织才全部讲清楚,他以为“讲清楚”就没事了。当纪检人员告诉他这种行为是受贿,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时候,刚开始丁力还跟纪检人员犟嘴。经过纪检人员的耐心解释之后,丁力一下子后悔了、害怕了。随即,在案件进入司法环节后,丁力在被羁押期间开始研究一些刑法书,他觉得自己原先的交代“可以辩解一下”,所以检察官提讯时丁力就毫不犹豫地翻供了。

其实丁力对法律规定还只是一知半解,没有理解透彻。侦查人员就有关法律规定逐条进行讲解,对他进行了“耐心教育”,帮助他准确理解法律规定,让他了解什么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真正内涵,并提醒他在双规期间的交代算是自首,如果翻供就难以得到从宽处理了。后来丁力在供述中说,他“亲身体会到组织和检察机关真心实意的关心”,所以最终决定如实供述罪行,积极退赔,以争取得到宽大处理。

企业相求,副主任只拿钱不办事

丁力的交代从海南某饲料科技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某公司)谈起。

2002年2月的一个晚上,丁力接到农业部原来一位调到外地的同事电话说:“有几个朋友聚会,你来参加一下吧,一起吃个晚饭。”丁力盛情难却,当晚来到朋友预定的饭店。除了早已认识的熟人之外,通过交换名片,丁力认识了海南某公司的总经理林先生。林总经理简单向丁力介绍说:“我们公司是搞饲料科技的,在海南的规模比较大,希望丁局长多多关照,有机会到我们海南去视察工作。”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六章:学者高官拿钱不办事(3)

林总经理当然是客套话,但丁力却认了真。这里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丁力的女朋友没有去过海南,一直向往那里的海岛风情。他兴奋地说:“有机会我一定去你们海南的公司看一看。”

这次聚会之后,林总经理经常打电话盛情邀请,丁力也一直想着去海南的事情,但单位没有安排到海南出差的机会。直到2002年国庆长假前夕,丁力觉得不能再等下去了,于是他给林总经理打了个电话:“我要去海南考察,希望你们能够接待一下。”林总经理爽快地答应下来。

哪有什么考察?丁力是陪自己的女朋友到海南游玩,为了省钱才让林总经理接待的。这里说一句题外话,丁力的婚姻并不顺利,他曾经有过两次失败的婚姻,而这位女友是他离婚后找到的新女友。

丁力带着女友一下飞机,就被等候在机场的林总经理用专车接到了五星级的海口文华大酒店。

当晚,海南某公司的崔董事长请丁力在一家民族风情的大饭店共进晚餐。这位崔董事长对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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