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4/5页)
,从来都没有错。既然现在我不再痴傻,那么就不肯授人把柄。有人心向来就在身边,谁给你冷箭,谁在你落井后下石,都有可能。
刚刚下轿立起身子休息片刻,就见一群健马飞奔而来,冲在最前的一骑就是三姐。手持银鞭,纵马飞驰,笑傲风云站在顶端的明睿。
白马嘶鸣,马蹄卷起的灰尘呛得我咳嗽连连。
明睿在我面前飞身下马,看我咳得面色潮红,泪光点点的娇态眉头紧蹙。她盯了我半天才容忍地说:“七妹最近频繁入宫,承欢于母皇父后膝下,如此孝顺,愚姐甚是心慰。”
我好不容易止住咳嗽,盯着她的眼睛,脆声道:“我从书上看到一些美容方子,父后极有兴趣,所以天天和我实验来着。”从广袖下伸出手,献宝似炫耀道:“三皇姐你看,是不是色如豆蔻,名副其实的红酥手,很美吧。”我灿烂笑着,没心没肺。
“红酥手?”明睿的瞳孔收缩,一丝来不及掩饰的厌恶从中闪过。对于明睿来说,我这个妹妹不学无术还好,最怕是的现在男女不分,竟然浓妆艳抹,现在连指甲都涂上豆蔻,比时下男子更为艳丽。
我涂满豆蔻的手就那么直直地伸到她跟前,给她视觉莫大的刺激,满脸堆笑问:“好看不好看,三皇姐。”
果不其然,她立眉声色俱厉道:“七妹,你太不像话了!堂堂女儿成何体统?”
我恐慌地垂手听她训斥,却面露不以为然之态。
在她不屑转身离去,我低下头,微微笑了起来。
明睿一向洁身自好,从不贪恋男色,生活节俭,没有别的不良嗜好,对过份修饰没有英气的我自然轻视。这种骄傲会让她看不清很多东西。
第二天,京城便传遍了红酥手的传说。满皇城都知道七公主的红酥手,以致大家都在背后以红酥手称呼我。不学无术,比男子还美丽的七公主响彻京师。我听后在府邸里愈发高兴,在别人不解的目光中多吃了一碗饭。
没过多久,母皇正式册封我为“平安王”,封地安城。从今日起母皇正式放我下去与众姐妹一起自求生存。但母皇苦心我还是领会了一点,平安,是母皇对我最大的祝福吧。我的父母即使是站在最顶端的,可内心有时还是一对最普通的父母,这流露的亲情在帝王家显得尤其可贵。安城虽离京师偏远,可土地肥沃,足够让我做个安乐王爷。
自从做了平安王后,应酬莫名其妙多了起来,来相邀的宝马香车都是上层士族女子。我一袭红衫飘飘,坐在凤轿里,成了帝京最靓丽的风景。好多男子站在凤轿经过的街道边,悄悄看着我这个惊世骇俗的平安王。也有女子风闻我比男子美丽前来求证的。还有一些上层女子本来就追求柔弱美,好调脂弄粉为乐,现在以我为先锋,更变本加厉。
时尚这个东西,有时不过是一小部分人在特定时间掀起的新奇,上行下效的流传方式最为速度。一时我靠美丽和不合世俗名满京师。
由最初的青楼舞馆聚会,后来慢慢地我也被邀请去参加一些诗文,赏花会。在夜以继日的狂欢中,我也逐渐有了固定的朋友圈子。李丞相的幼女李文,周尚书的二女儿周迪。与我最是相契。这两个女孩子在家里也是典型的二世祖,成天花天酒地。但她们与众人不同的是,她们寻欢买醉的时候眼睛非常清醒。那是一种俯瞰众生的冷然。我一眼就认了出来,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曾经我也让自己麻木过,试图通过宣泄钝化自己的热度和锐度,可人明明在那里笑闹,心却游离得很远很远。
这两个人最喜欢和我喝酒,其中李文的喝法和周迪截然不同。人如其名,斯斯文文的李文喝酒却是直接提着酒坛扬起脖子就喝,但只喝一坛就醉了,醉了就喜欢高谈阔论,找人清谈,每每一语中的。周迪的喝酒方式极其斯文,用一个精致的玉杯,杯口比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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