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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武德公主身份事明,嘉为驸马;然不以此为傲,辅佐曹操,谦恭依旧。时帝欲为主建府邸,委操其事;操亦欲与治第。主与嘉商议曰:国库如此,不可因一家之事而误国家大局。遂婉言谢绝。帝愈重之,而操愈爱之。天下知晓,皆交口称赞,嘉亦无得色。
武德公主居民间之时,曾有义妹,名石云,实有大才。主言之于嘉。嘉荐之于操。时朝堂之上,多有轻视女子者,闻说此言,纷纷窃笑,谓嘉有畏妻之疾;又谓嘉少节操,举荐私人。嘉亦无怒色,只笑曰:“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诸公日后可知我也。”操素重嘉,然实不信女子之才,遂为云举办文武大会,置沙盘,备兵丁,与诸将比试兵法军略。历时三日,云尽败敌手,一台之上,独我睥睨。众人始服,知嘉知人。操遂用云为扬州刺史,经略扬州。不久,扬州由一座空城而复兴。扬州百姓多服云,称云为“女管仲”;后数年,江东战事起,云率扬州士卒,屡建奇勋,人又称云为“女张良”。然终云一生,提及嘉,言必恭谨,事之如兄父。
嘉多律己,对家人则宽容有加。公主府中,男子年满六十,女子年满五十,必定解禁奴籍,厚与金钱,使之回家,享受天伦;而每年遣送离别之际,必有恋恋不舍者,痛哭恳求继续为奴,为之服役。时人亦以此为奇观。后许都士绅,多有效仿者。后三十年,男子女子服役至六十岁退休之法,终成法制。据言当时,祖上为奴隶者,多于家中树立牌位,书嘉与武德公主之名,逢年节必顶礼膜拜。
主有女婢,主素重之,诸事皆任由主管。虽年龄已大,然却不曾与配婚姻。操军中有军医名项清者,医术高绝,被军中目为医神,地位仅次于主、华佗、张仲景数人而已。时亦未婚。主以救人为乐,亦常与清交接;婢遂知项清,其心暗动。久之,清心亦动。
一日,主夜起,寻婢不得,遂起疑。生恐意外,遂往寻找。不久得之。其时,二人正行周公之礼。主大怒,曰:我郭家岂有此等无耻之婢焉!欲将婢深责之后逐出家门,以军法责清。清求告,愿以身代婢之责;主怒曰:汝行此无耻之事,不思自己将受何等处罚,却还欲为他人求情焉?怒火更盛。
时嘉在侧,闻其言,缓缓曰:公主且慢生气,难道不思此事汝我等亦有责焉?主怒曰:我曾教此二人行无耻之事焉!嘉曰:婢已年长,身为家主,却不曾为之思想婚姻之事,此非失责焉?男女之事,人伦大也,家主忘却,婢自行之,又有何大过也?清亦年长;身为长官,不为思想婚姻,却亦非失责焉?清自行之,虽违军法,却也情有可原,主何必生气如此?
主虽怒,然而却也善听人言,闻之,放松脸色,缓缓曰:既然如此,此事我等亦有责焉。当禀告丞相,以军法自责;然此事当如何处置?嘉曰:我等既为家主,当可以为家人许配婚姻;然军法不可轻忽,当以军法责清可也。主曰:清之犯罪,我亦有军责。当领受处罚。项清事当禀告丞相,听丞相处置;婢女事我等可自行处置,许配项清可也,也可遮掩此事。遂将此事告操。操笑曰:公主为之求情,项清事且不必深责。军中男多女无,身为长官,当思考此事。遂召众人商议。
后遂定国策《婚姻律》,其中曰:无父母而年长者,可禀告官府或军长,自主婚姻,不必媒妁。时军中多有丧父母者,此策实为善策。时人亦以此德嘉。
后,清取代华佗为军医首领,尽心其责,终身事嘉如父,事主如母。
第四卷 第九章 驱逐
第九章驱逐
'丁氏的回忆'
我不知道是否该感谢那个女人,是他使夫君走时无所记挂。
夫君没有熬过这个冬天,他的病情终于一天一天的恶化。那个女人亲自熬汤熬药,张仲景、华佗也每日往这里跑。但是终究没有任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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